一、官兵急難慰助金應於多久時間內提出申請?並需那些證明文件以利辦理。
答:應於六個月內時效提出辦理。需以下三項佐證資料。
a住院證明。
b診斷證明。
c醫藥費單據。
以利辦理。
二、國軍官兵服務工作及福利工作之原則為何?
答:服務工作以 a熱誠 b主動 c深入 d耐煩。
福利工作以 a公平 b合理 c合法 為原則。
三、新兵撥補部隊後,應應針對何種情況官兵,及應多久時效內涵寄軍人服務站「
家庭聯繫訪問函」?
答:輔導長應於三個月內寄發地區軍人服務站家屬聯繫訪問函並針對單位內 a 適
應不良或 b 家庭遭受重大變故官兵,優先函寄「家庭聯繫訪問函」函請訪問
協處。
四、國軍常備戰士征屬服務項目範圍內容為何?
答:a聯繫巡迴訪問 b征屬連線服務
c各案協調管教 d糾紛訴訟協處。
五、軍民糾紛之處理作法為何?
答:處理軍民糾紛事件應本主動、迅速、合法、合理、合情原則,把握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消弭糾紛於無形。
六、貴官身為輔導長,應如何督導協助官兵辦理部隊伙食?
答、一、健全人員編組,慎選伙委、採買、食勤兵等人員。
二、重視質量、口味、衛生、安全第一的觀念。
三、幹部每日勤督導,防止弊端發生。
四、辦伙經驗傳承,善用主、副食與結餘,不造成浪費。
五、適時辦理獎懲,督促辦好伙食。
六、實施伙食意見調查,作為改善之參考。
七、貴官為該連輔導長,就單位現況,你應如何做好新兵到連後「服務工作」,並
協助解決問題?
答、一、針對新進弟兄,連輔導長除特別掌握其身體與適應狀況外;並以協助瞭解
部隊狀況為重點。
二、要求班、排長對新兵實施約談,並教導熟悉環境,及與家人打電話保持連
絡。
三、新進弟兄到連三日內,連輔導長必須完成約談,予以鼓舞與情緒安撫。
除寄發家屬聯繫函外,以電話聯繫,以告知子弟在營狀況、軍友社辦理
征屬服務項目與部隊有關規定;並瞭解其家庭及其個人身心狀況。
四、連續假期超過三天以上,應寄發家屬聯繫函,表達部隊問候關懷之意,並
於家屬簽章後由士官兵攜回,以協助部隊軍紀安全之維護;各短期班隊比
照辦理。
五、新進弟兄到連三個月內,以重點人員(適應不良暨家庭遭遇重大事故)為
對象,應將其服役、生活、工作、學習等資料,逕寄戶籍地之軍人服務站
,以利管教互助與聯繫訪問。
六、連輔導長約談新進弟兄,如發現其思想、品德、行為、精神上等問題;應
向上級立即回報或請心輔官予以個案轉介、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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