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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wafuwa (愛笑的你 是夢想家)》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那些對白已經經典到不需要特別註明, :  現在年輕人應該沒有人不知道那就是星爺的經典名句, :  所以其實註不註明我覺得無所謂。 針對此位版主的論點,我的回覆竟然犯了版規, 真是令人納悶,版規有寫禁一行文? 小的眼睛不好,真的找不到! 筆戰? 照版主您的標準,其他回覆的文章不也跟阿弟仔沒關的筆戰文, 那麼多篇回覆,為何只禁我呢? 也許您隱藏許久的版規上寫”字數太少的兩行回覆版主像似筆戰文該禁”, 那算我踢到鐵板! 如果此事件星迷沒爭取, 華納是不是就不管? 著作權的事就當作沒這回事? 而偏偏金曲獎最佳男歌手的版主也表明覺得不註明無所謂? 我個人也欣賞阿弟仔,(但討厭麻X) 但貴為一個版的版主不旦沒規沒距, 還用"反正也很少來"的話來做個別處理! 不PO文的人就可以當他是不常來而來鬧版的嗎? 如果是潛水版友呢? 身為版主,你自己應該要檢討,而不是拿別人開刀! 以下我也重申我自己及一些星迷的立場 1.星爺版沒人罵阿弟仔,也沒人對他的創作有其他極端意見 2.星迷也不認為阿弟仔抄襲,只要求正名而已 3.星迷沒有要鬧版,只是貴版有人亂放話 4.眾人會在此版出現是『有人反而為此事件指責星迷』 5.星迷來此只為尊重,貴版只認為我們是來找碴? 6.該版版主沒有阻止反而火上添油,並回覆極可笑及不正確的觀點 如果以上澄清版主認為是筆戰, 歡迎禁言! 反正這種一言堂的版我也不想常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110.100
mashmabo:這個板難得有討論文章..結果卻是這些...欸欸...火氣消消. 11/10 20:19
fuwafuwa:樓上的我也覺得很無奈。ˋ(′~‵")ˊ 11/10 22:34
aiolos1202:你的1,2,4都是錯的 11/11 01:05
Seraphy:人家都同意授權了不懂有人在番什麼...=.= 11/11 09:42
yyb925:124哪錯,樓上的搞不清楚狀況就別亂說,有授權不等於不用註明 11/11 09:52
yyb925:更何況星輝公司的人說華納根本沒跟星輝有任何聯絡 11/11 10:29
aiolos1202:哪裡對? 11/12 01:38
ybyspmhnl:既然華納沒有跟星輝取得聯繫,那麼您應該是要去華納唱片 11/13 16:22
ybyspmhnl:的留言板嚴重抗議,而不是到阿弟仔板來,畢竟板主或板友們 11/13 16:22
ybyspmhnl:也幫不了您任何忙...^^" 11/13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