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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udyabroad.ntust.edu.tw/ 壹、目標 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促進國際合作, 鼓勵我國大學機構遴選年輕優秀人才赴國外汲取先進國家經驗,以提昇國家競爭力。 貳、補助重點領域貳、補助重點領域 重點學門領域擇定應以驅動台灣長期發展優勢為核心考量, 重點領域規劃如下列十二項:(1)基礎科學、(2)生醫科技、,(3)影像顯示, (4)數位內容,(5)資通科技,(6)半導體,(7)能源科技,(8)環境、海洋與天然災害, (9)奈米與尖端材料科技,(10)重點服務業,(11)國際法政,(12)人文藝術。 申請學校得自行擇定已具備國際競爭優勢之學門領域,提出申請。 參、計畫內容參、計畫內容 一、 申請機構資格:(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一)國內大學校院已與國際著名大學合作設立雙聯博、碩士學位, 或簽訂其他合作培育協定者。 (二)國內大學校院學術績效卓越者,或已與國際著名學術或研發機構 建立國際合作管道者。 二、 被選送對象:國內大學校院在校教師、博、碩士生、 奧林匹亞科學競賽及其他國際著名競賽得獎學生、研究人員、 ^^^^^^^^^^^^^^^^^^^^^^^^^^^^^^^^^^^^^^^^^^ 技術人員(含國防訓儲人員等。 上述被選送對象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台灣設有戶籍者。 三、 計畫類型: (一) 國內大學校院選送人員,赴國際著名學術機構進行博士後研究、 擔任訪問學者、攻讀雙聯學位或研修。 (二) 國內大學校院,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 選送人員赴國際著名研發機構參與國際合作計畫。 四、 計畫書重點: (一)、國內大學校院自行選送人員出國者,須提出該校自行選送人員出國之辦法 及相關章程。 (二)、如有國際合作計畫者,須檢附已簽定之國際合作計畫協定書。 (三)、被選送出國人員之出國計畫摘要、年度經費需求(如有自籌經費者, 併請說明)。 (四)、計畫成果自我績效評估方式。 五、計畫審查及核定: (一)採書面審查,得視實際情形赴申請學校進行實地訪問。 (二)經費補助方式及返國義務等,均參照政府「菁英留學計畫- 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計畫之規定辦理。 (三)獲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出國人員,如同時獲得政府其他獎學金者,須自行擇一。 六、計畫成果評估及獎勵: (一) 對於國內大學校院積極執行「專案擴增留學計畫」, 選送年輕教師赴國際頂尖學術機構研修(博士後研究或訪問學者)成果優良者, 將由教育部額外獎助該校學術發展經費,獎助額度按每人年最高100萬元為計算原則。 ^^^^^^^^^^^^^^^^^^^^^^^^^^^^^^^^^^^^^ 國內大學校院選送人員出國計畫年度成效,將為補助該校次年度計畫經費之依據。 本要點預計九十四年六月一日起受理申請,有關本作業要點之相關書件表格, 將擇期於http://studyabroad.nsc.gov.tw公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