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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上課有上到。 文章很長...有興趣可以看一看,我們國家最高的人是怎麼想的! http://0rz.tw/185aG 反正就是有人提出來刑法這法條有沒有違憲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00001235 ----- 然後很幹的,大法官多數覺得沒有違憲。 法條繼續存在(棍) 然後很怒的人,可以把Word副檔抓下來。 看裡面大法官許玉秀的不同意見書 (火氣很大的一個阿姨啊囧,不過超神!) 或許看了這阿姨的的東西心情會好一點這樣... 然後基本上這份Word檔裡面的文字就很刺激了 睡不著的可以慢慢看一下@@ 這就是晶晶書庫的事啊 (超慘烈...) --   純潔的三明治都是相似的,糟糕的洽民各有各的糟糕~ 脫爾濕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4.113
CombatSniper:其實那件事情還有後話 12/09 01:28
CombatSniper:後來鬧出擺攤事件 真理堂跟晶晶書庫劍拔弩張 12/09 01:28
sandwichpope:Po這篇只是讓大家看看大人們的想法啦~XD 12/09 01:30
littlecut:大什麼大~ 12/09 01:30
dark1530:督嚕督嚕督嚕督嚕大大大 12/09 01:33
makurosu7:太長一篇沒看完 說來說去就"維護社會風化"打發就對了= = 12/09 02:08
sandwichpope:所以看重點就好咩XD...((許老師真的很砲orz 12/09 02:10
a1e:等那些食古不化的死光之後就不會看到這票人了 12/09 02:12
CombatSniper:老答案 有些衛道團體一批人掛光 會補另一批人 12/09 02:13
littlecut:很難死光啦 還有人會捕的 12/09 02:13
CombatSniper:大學的服務性社團就可以當補充來源了 12/09 02:13
CombatSniper:(ps.只以跟衛道組織相關的社團來論) 12/09 02:14
a1e:我是說那票大法官啦,衛道團體跟蟑螂一樣殺不完的啦 12/09 02:15
makurosu7:其實我覺得是他們懶著去作後續修法的種種..很麻煩..所以 12/09 02:18
littlecut:推樓上 對自己也沒好處 怕麻煩 擬改一定有人會靠腰 12/09 02:19
makurosu7:所以還是維持現狀..反正衛道團體撐腰..可以少修點法 12/09 02:19
hitsuki:行政手段啊...還是可以操作的更邪惡~XD 12/09 02:22
CombatSniper:就算真的被修法 衛道團體有最後一招 12/09 02:22
CombatSniper:裝可憐 美國某些衛道團體裝可憐 導致同性婚姻被否決 12/09 02:23
CombatSniper:還拿幾百萬(我猜有億)USD去拍廣告 裝自己可憐 被壓迫 12/09 02:24
hitsuki:許老師的重點好像不是在235違憲與否~而是在保護對象與操作 12/09 02:29
hitsuki:手段的不明確吧~XD~如果這個不解決~就算把法修掉照樣可以 12/09 02:30
hitsuki:玩死你~ 12/09 02:30
hitsuki:當然~或許235的法條本身根本無法直接把現代的定義套進去~ 12/09 02:31
hitsuki:這又是另一個問題~(離題了就不說了) 12/09 02:31
makurosu7:所以不是修掉就好.後續非常多..感覺關於成人物整個要改 12/09 02:33
makurosu7:重立法條.所以猜是不是因為嫌麻煩.反正衛道法很多人挺XD 12/09 02:33
CombatSniper:其實更明白的說法 這是對應關係 12/09 02:34
CombatSniper:只要幫衛道人士擋法條 衛道人士馬上就給你名聲 12/09 02:34
CombatSniper:跟贖罪券的意義類似 12/09 02:34
hitsuki:沒錯~其實許老師後來有提到她本來以為只要有235的條文,然 12/09 02:42
hitsuki:後套進現代定義就好~文章裡面也有提到407的想法, 12/09 02:42
hitsuki:但是後來會覺得~是不是235本身這個條文代表的價值就不同? 12/09 02:43
hitsuki:所以我國的大法官才會這樣解釋?~ 12/09 02:43
hitsuki:可能這一整套系統都必須重新檢視才行~ 12/09 02:44
sandwichpope:235的問題是在明確性嗎... 12/09 02:47
makurosu7:所以現在對"猥褻""令人反感""刺激性慾"不明字句.. 12/09 02:49
makurosu7:全部用"維護社會風氣""多數認為"打發掉就好啦╮(╯▽╰) 12/09 02:49
hitsuki:要討論需罰性以前請先討論應罰性~連保護什麼都沒講清楚的 12/09 02:49
hitsuki:話~那是根本不用規制而不是行政手段規制就可以解決的~ 12/09 02:50
hitsuki:如果把235廢掉~換成別的手段~還是那些構成要件還不是一樣 12/09 02:51
hitsuki:行政法的明確性原則要求的可是比刑法還低那麼一些的喔 12/09 02:51
hitsuki:有興趣可以看釋字594許老師的意見書就有提到應罰性與需罰 12/09 02:53
hitsuki:性這個想法 12/09 02:53
hitsuki:詳細一點的還有其他文章~應該是蘇俊雄教授祝賀論文集的論 12/09 02:55
hitsuki:文 12/09 02:55
sandwichpope:喔喔樓上專業啊~ 12/09 03:00
ice2240580:這樣釋憲不算過分吧 反正大人才會看這些東西 12/09 03:10
ice2240580:然後大人有門道 大人會低調XD 12/09 03:10
rofellosx:大人是指官威很大的人嗎 12/09 09:22
ice2240580:其實是指XX很大的人XD 12/09 16:53
fotofolio:許玉秀真是帥氣 12/10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