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cer (Buzzing of Flies)》之銘言:
: 但在我的認為中, 並沒有慣例一詞,
: 因為如果想知為何前面的學長要這樣做的話,
: 那就要去問之前的學長, 為何慣例是這樣?
: 那慣例的依據為何?
: 或再者, 如果真的是形成慣例的話,
: 那應該列入系學會組織章程, 因為這才是遊戲規矩啊~
: 當然, 對於以上的組織章程不滿或疑問的話,
: 那應該是要求當任會長解釋, 或是依造行政程續修改組織章程吧.
: 所以, 由以上, 我認為慣例並不是一個藉口.
: 不曉得學姐同不同意.
你知道"不成文法"這種東西嗎?
我沒記錯的話,國中生活與倫理課本說
不成文法有包括"判例",判例,也是一種慣例。
對於慣例有所不滿有所質疑,我想你應該在發布該公告的時候就提出,
而不是到現在才在想辦法。
我的認知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即便今天修了章程,
仍舊無法規範已經依照慣例發布的公告。
: : 根據系學會版429篇與436篇,我已經對你的問題做出回應,
: : 我不明白你再提出來是什麼意思?
: : 你說要在星期二之前向我借閱,是你要向我借,但你卻沒與我連絡
: : 。而我今天也特別待在系管一個下午,也沒看見你的人,請問,
: : 這是我的問題嗎?
: 我想這可能是我聯繫上的疏失了, 對此我道歉,
: 只是, 我一直是以為, 學姐你會回信給我,
: 然後我再去找你拿組織章程, 而不是你在那等我, 而我卻不知道.
我沒搞錯的話,農經系學會版有相關回文。
: 為此, 其實我下午也都在系館,
: 從下午四點到晚上七點半, 都在農院副院長辦公室.
: 所以既然如此, 我想請問學姐, 明天中午你們在開會前,
: 我是否能先去跟你copy一份組織章程出來借閱呢?
: 時間就約中午十二點五分吧, 在系學會辦公室門口, 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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