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GEC90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看到很多大三的和大二的學弟妹要修國企系星期五的民法概要耶 可是系上有一個公告(如下),裡面沒有民法概要耶, 這樣修了還可以抵學分嗎? ----------------------------------------------------------- 根據農經系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課程委員會及八十九學年度 第二學期第五次課程委員會決議:八十八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 ,須於大二下學期修習由法律系開授之三學分以上的法學相關課程, 視為必修學分。(法學相關課程明細如下) 商標法 比較憲法 刑法總則上 租稅法各論 商事法專題研究上 隱私權 比較憲法二 刑法總則下 財政法一 英美侵權行為法乙 法學方法論 不當得利 海商法 財政法二 網際網路與智慧財產權法 侵權行為法 地方自治法 保險法 破產法 新聞自由與刑法界線 國際貿易法 公務員法一 專利法 法律人會計學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消費者保護法 公務員法二 行政法 法學緒論上 英國金融服務法導論 租稅法總論 環境法 民法親屬 法學緒論下 民法總則上 強制執行法 美國憲法專題 法律史 商事法上 民法總則下 國際公法 英美法導論 警察法 商事法下 智慧財產權法導論 國際金融法 英美契約法 國際公法 信託與退休金法 國際經濟法導論 國際金融法二 歐洲聯盟法 財稅法 民法繼承 少年事件處理法理論 法學緒論 商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