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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題:超越道德時再回首   二十世紀以降,越來越多的人相信人類之所以結聚在一起形成一個社會, 主要是因著需互通有無的「經濟活動」。 這個說法的支持者除了鼻祖馬克思外,在瀰漫著功利、 實證主義的英美兩國風行尤盛。   然而我們注意到的是,在先於「交易行為」時, 必然的,須存在一個類似法律或道德律的規範。舉例來說, 所有的教科書都會告訴我們人類最早的經濟活動叫做「以物易物」, 後來因「公平的交易」的標準不易制定, 才慢慢發展成今日的貨幣制度。由是我們指出了更先於交易活動的機制, 即企求「公平的交易」這種道德性的機制,否則人類只需用暴力去搶奪就行了, 根本不需考慮是否彌補對方(易物)的問題。 故無論以物易物或貨幣制度等等經濟活動, 需建立在一個確然的法律或道德律體系之下, 交易活動(單方面而言即一方「獲取物資」) 就是為了此體系所要求的「公平」才變成複雜的經濟活動(否則為「搶奪」), 依此我們可斥破經濟活動先於群體普遍道德價值的說法。 而「道德」或更為僵固的「法律」,既是由如此原始素朴的時期就存在著, 依進化論的觀點,我們不得不將其視為一種生物的「自娛的手段」了。   經濟活動是和生命延續與否(單就人類而言)直接相關的, 故我們將其和人類素朴的、為了消磨光陰的「自娛手段」 ——道德律合在一起談,實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們注意到那些一生為「賺錢」疲於奔命的人,他們認為沒有錢便萬萬不能了 ——明顯的,這麼說的前題是他們恪守道德(或僅僅是「法律」)規範, 不敢偷、不敢搶,否則沒錢怎麼「萬萬不能」呢? 我沒有臧否「搶奪」的意思,我要說的是, 全套精密的經濟、道德體系, 乃是為了給泛泛大眾消磨冗長生命的巨大玩具。 人類不甘於生命的無聊,首先塑造出「公平!」、 「不得傷害同類!」這些道德基準來,如此以往的「搶奪」便不適用了, 因而發展出一套名為「交易」的游戲方式。 至近代,「易物」更抽象化為「金錢」, 以致現代人無論就學、工作皆以「賺錢」為標的。 這整套巨大玩具的發軔(樹立「公平!」、「不得傷害同類!」等基準), 除了人類忍受不了生命的冗長、無聊外,還能有什麼原因呢? 故,我們不必非難金錢主義是庸俗的、道德是屬於弱者的, 畢竟,它是人類忍受生存的一種方式。 Linden Hikari  04/9/18  8: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