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denhikari (人間以上,妖怪未滿)
站內AGEC93
標題人論與論人
時間Thu Sep 23 23:57:15 2004
在被基督徒抓去參加一場令人渴睡的集會後記
當兩物處在同一種運動狀態時,彼此看對方是靜止不動的;
同樣,當我與「人類」同處在「人」之下運動時,
我便無力一窺「人」究竟是如何活動。
「論人」在我認為向來是個狂妄且僭越的題目,
因為論人者必定是個人,當「人」成為此論人者的描述對象時,
此二者業已呈對立狀態,即被描述者的集合與不屬於該集合的描述者。
亦是說,在被迫承認「我是個人」的狀態下,
描述人等同描述我,如此而已;
反之,若要求論人者需立於「人」之外,
那麼此「人」在人類中必是個異數,
他的運動不是屬於「人」的。
要一個異數來描述我們的活動,我想我們是不情願的。
故針對一個以「論人者」自居的「人」而論,
所謂「人類」云云不過是由「我」望出去,
長得與「我」相彷、DNA譜碼或然與我相肖的「東西」而已;
就好比「現代」是由我望出去「我」所看得見的時代,
並不是非得拿出「古代」、「原始」與其對立其才能存在。
故在論「人」時拿出「動物」與其對比是不必要的,
人只是人,是似「我」形象且為「我」所目睹者。
其「就是如此」著存在著,並非二元對立的結果。
所有的論斷必有其根本的假設,
無立錐之地的哲學必走向瀟灑但荒謬的虛無懷疑論。
論人以論「我」為根基,或要被批為自我中心主義,
但無可否認的,「我」永遠不可能拿第二個人的腦神經來思考、
拿第二個人的眼球來觀看。故凡由億萬個「我」所望見的「人」,
所見無一不是這群「我」的映像而已。
我們發現不擅長回答的孩子亦不擅於發問
——他認定自己回答不出時的窘態必會發生在那個「人」身上。
再證之所有的信仰活動,血腥的獻祭行為尚且不提,
我們發現在「神」面前要表現得「虔敬」,
無論垂首拱手、俯地膜拜、齋戒或站得像副雕像等等,
都是些讓我們覺得不舒服——至少是不自然的動作,
而我們卻認定這樣的動作(統稱為「虔敬」,
回思一番我們是否總以自虐的手段希冀「奇蹟」能發生?)足以取悅「神」。
回而視之,不正是「我」感到壯丁美女(這些人是「優於我的」)血肉模糊的死在我面前(獻祭)、
所有人因我而不舒服、不自在(虔敬),能讓「我」感到痛快嗎?
神明是人的映像,這還不夠,應說神明是「我」的映像,
「我」不在乎優良的成員對「人」或「人類」是有益的,
我只認為那是對我產生威脅的「東西」。剝除了口號式的虛偽,
「人」原原本本的面貌只有這個樣子。
故「人」(或云「我」)究竟本質上是否會考慮「共同的利益」的問題,
是值得商權的。人的自我膨脹乃天賦,「我」在萬事萬物上不斷看見
——且只能看見——「我」的映像,此之謂「同理心」。
然而當我投映之更高尚者——如「神明」之儔
——嫉恨同類(此時似乎也不再有「同類」這回事了)更優良者的底性才絲毫不留的爆發出來,
此時這個「高尚者」發揮了最有趣的功用,
他讓本應存在的「受害者」轉回至投射者(獻祭、祈求者)本身,
讓此人同時受利且受害,當然我們知道此受的利是屬於妄想層次的。
此知道德上的「善」,
充其量不過是讓自己不舒服的手段(諷刺的是,我們常稱神明為「最高的善」),
至於其對於「人類的社會」(群體,當然包含此人)多麼有安定的作用、多麼有利
——「我」不會想那麼遠的,證之獻祭行為。
「不道德」永遠不是「他做了那件事」,
而是「我沒做那件事」。
凡事必具受利的一方與不受利的一方(以某一特定面向而言),
攸關「道德」之事尤然。
「道德」把自己投向高尚者以獲得妄想且帶自殘性的「利」,
「不道德」不過是缺了第一步。
因此種情況而升起的嫉恨,只能說是「我」必然的荒謬。
那麼,返來覆去用盡各種手段,
「我」要的「利」究竟是什麼?
是「真」嗎?說實在話,
在面對伸腿瞪眼的一剎那我們不可能再講究地球繞著太陽轉或太陽繞著地球轉,
伽立略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再者,以人類的五種感官,
何足探求「真」的存在?
鐘乳石洞裡的盲魚大可結論聲速是宇宙間最快的(此並非舉動物與人對比,
而是為指出感官多寡對「真」有必然的限制)——牠們感知時間靠的是聲音、
感知空間靠的也是聲音。反觀我們人類引以為傲的相對論,
充其量不過是「眼睛的產物」,其中如空間收縮、
時間膨脹(時間乃我們「看見事物的變化」所作出的假設)等等,
完全限制於「眼睛看得到的」;同樣,當一條盲魚以聲速前進時,
若牠發出聲波以測量空間、收聽固定信號以確定時間,
牠必也感受得到「空間」收縮了、「時間」延遲了。
故盲魚要定聲速為最,有什麼錯呢?人類要以光速為最,
又哪裡對了呢?我們永遠不知道在視覺之外的「真」,
如同盲魚不知聽覺以外更有視覺。
到了這裡,連「追求真理」之途都破滅了
——因感官的有限——有人就要順理成章的問「人生還有意義嗎?」
這問題根本不值得追究下去,
否則就成了卡繆所云「只有一個哲學問題是真正嚴肅的,就是人該不該自殺」。
人生絕對是有意義的,不過不是我們所希望的那種「意義」
——讓自己不自然不舒服以期取悅一高尚者(此「高尚者」實則「我」的影子)——
罷了。人無論如何要活下去的,為了「收集」壽命(或云「歲數」)外無他。
我在前些篇章中討論過「怕死」的問題,實則人不單單是怕死,
而是「捨不得死」,為了什麼?為了「收集」還未完成。
否則如同我們在蟬或蜘蛛身上看到的,
其在射精產卵後便欣然接受「死」的降臨。
生物具有的是延續自身結構的本質(或許生物認定(我沒有較恰當的詞)只要形象延續,
便可資「怕死」的本質意念以安慰),人類亦然,
然「我」在射精產卵、確定「與我相似」的結構得以延續後,
「我怕死」並未如昆蟲般消失,這是什麼緣故?
除了上述「我」會辨別「與我相似」並非「我」外,
「收集癖」更是一大主因。「收集癖」這天賦是值得感謝的天賦,
否則經濟學第一原理「人的慾望是無窮的」便不適用。
細想這些慾望——尤其是「無窮的」慾望
——與健康或實利根本毫無關係,充其量,
不過為了滿足「收集」罷了。慾望不等同需要、需要不等同健康,
這是不言自明的。要感謝的是,這種收集完便被冷落的「收集癖」,
維持了人類——至少是物質文明上——的進化。要更好的設備作什麼?
為了節省時間、體力。「收集」了這些時間體力幹什麼?
為了去看沒看過的、去體驗沒體驗過的
——多看一個等於多「收集」一個。
「收集癖」不容你去思索,一思索就成了無意義。
其本身就是意義所在——至少對天下萬千個「我」而言。
在被基督徒抓去參加一場令人渴睡的集會後記
當兩物處在同一種運動狀態時,彼此看對方是靜止不動的;
同樣,當我與「人類」同處在「人」之下運動時,
我便無力一窺「人」究竟是如何活動。
「論人」在我認為向來是個狂妄且僭越的題目,
因為論人者必定是個人,當「人」成為此論人者的描述對象時,
此二者業已呈對立狀態,即被描述者的集合與不屬於該集合的描述者。
亦是說,在被迫承認「我是個人」的狀態下,
描述人等同描述我,如此而已;
反之,若要求論人者需立於「人」之外,
那麼此「人」在人類中必是個異數,
他的運動不是屬於「人」的。
要一個異數來描述我們的活動,我想我們是不情願的。
故針對一個以「論人者」自居的「人」而論,
所謂「人類」云云不過是由「我」望出去,
長得與「我」相彷、DNA譜碼或然與我相肖的「東西」而已;
就好比「現代」是由我望出去「我」所看得見的時代,
並不是非得拿出「古代」、「原始」與其對立其才能存在。
故在論「人」時拿出「動物」與其對比是不必要的,
人只是人,是似「我」形象且為「我」所目睹者。
其「就是如此」著存在著,並非二元對立的結果。
所有的論斷必有其根本的假設,
無立錐之地的哲學必走向瀟灑但荒謬的虛無懷疑論。
論人以論「我」為根基,或要被批為自我中心主義,
但無可否認的,「我」永遠不可能拿第二個人的腦神經來思考、
拿第二個人的眼球來觀看。故凡由億萬個「我」所望見的「人」,
所見無一不是這群「我」的映像而已。
我們發現不擅長回答的孩子亦不擅於發問
——他認定自己回答不出時的窘態必會發生在那個「人」身上。
再證之所有的信仰活動,血腥的獻祭行為尚且不提,
我們發現在「神」面前要表現得「虔敬」,
無論垂首拱手、俯地膜拜、齋戒或站得像副雕像等等,
都是些讓我們覺得不舒服——至少是不自然的動作,
而我們卻認定這樣的動作(統稱為「虔敬」,
回思一番我們是否總以自虐的手段希冀「奇蹟」能發生?)足以取悅「神」。
回而視之,不正是「我」感到壯丁美女(這些人是「優於我的」)血肉模糊的死在我面前(獻祭)、
所有人因我而不舒服、不自在(虔敬),能讓「我」感到痛快嗎?
神明是人的映像,這還不夠,應說神明是「我」的映像,
「我」不在乎優良的成員對「人」或「人類」是有益的,
我只認為那是對我產生威脅的「東西」。剝除了口號式的虛偽,
「人」原原本本的面貌只有這個樣子。
故「人」(或云「我」)究竟本質上是否會考慮「共同的利益」的問題,
是值得商權的。人的自我膨脹乃天賦,「我」在萬事萬物上不斷看見
——且只能看見——「我」的映像,此之謂「同理心」。
然而當我投映之更高尚者——如「神明」之儔
——嫉恨同類(此時似乎也不再有「同類」這回事了)更優良者的底性才絲毫不留的爆發出來,
此時這個「高尚者」發揮了最有趣的功用,
他讓本應存在的「受害者」轉回至投射者(獻祭、祈求者)本身,
讓此人同時受利且受害,當然我們知道此受的利是屬於妄想層次的。
此知道德上的「善」,
充其量不過是讓自己不舒服的手段(諷刺的是,我們常稱神明為「最高的善」),
至於其對於「人類的社會」(群體,當然包含此人)多麼有安定的作用、多麼有利
——「我」不會想那麼遠的,證之獻祭行為。
「不道德」永遠不是「他做了那件事」,
而是「我沒做那件事」。
凡事必具受利的一方與不受利的一方(以某一特定面向而言),
攸關「道德」之事尤然。
「道德」把自己投向高尚者以獲得妄想且帶自殘性的「利」,
「不道德」不過是缺了第一步。
因此種情況而升起的嫉恨,只能說是「我」必然的荒謬。
那麼,返來覆去用盡各種手段,
「我」要的「利」究竟是什麼?
是「真」嗎?說實在話,
在面對伸腿瞪眼的一剎那我們不可能再講究地球繞著太陽轉或太陽繞著地球轉,
伽立略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再者,以人類的五種感官,
何足探求「真」的存在?
鐘乳石洞裡的盲魚大可結論聲速是宇宙間最快的(此並非舉動物與人對比,
而是為指出感官多寡對「真」有必然的限制)——牠們感知時間靠的是聲音、
感知空間靠的也是聲音。反觀我們人類引以為傲的相對論,
充其量不過是「眼睛的產物」,其中如空間收縮、
時間膨脹(時間乃我們「看見事物的變化」所作出的假設)等等,
完全限制於「眼睛看得到的」;同樣,當一條盲魚以聲速前進時,
若牠發出聲波以測量空間、收聽固定信號以確定時間,
牠必也感受得到「空間」收縮了、「時間」延遲了。
故盲魚要定聲速為最,有什麼錯呢?人類要以光速為最,
又哪裡對了呢?我們永遠不知道在視覺之外的「真」,
如同盲魚不知聽覺以外更有視覺。
到了這裡,連「追求真理」之途都破滅了
——因感官的有限——有人就要順理成章的問「人生還有意義嗎?」
這問題根本不值得追究下去,
否則就成了卡繆所云「只有一個哲學問題是真正嚴肅的,就是人該不該自殺」。
人生絕對是有意義的,不過不是我們所希望的那種「意義」
——讓自己不自然不舒服以期取悅一高尚者(此「高尚者」實則「我」的影子)——
罷了。人無論如何要活下去的,為了「收集」壽命(或云「歲數」)外無他。
我在前些篇章中討論過「怕死」的問題,實則人不單單是怕死,
而是「捨不得死」,為了什麼?為了「收集」還未完成。
否則如同我們在蟬或蜘蛛身上看到的,
其在射精產卵後便欣然接受「死」的降臨。
生物具有的是延續自身結構的本質(或許生物認定(我沒有較恰當的詞)只要形象延續,
便可資「怕死」的本質意念以安慰),人類亦然,
然「我」在射精產卵、確定「與我相似」的結構得以延續後,
「我怕死」並未如昆蟲般消失,這是什麼緣故?
除了上述「我」會辨別「與我相似」並非「我」外,
「收集癖」更是一大主因。「收集癖」這天賦是值得感謝的天賦,
否則經濟學第一原理「人的慾望是無窮的」便不適用。
細想這些慾望——尤其是「無窮的」慾望
——與健康或實利根本毫無關係,充其量,
不過為了滿足「收集」罷了。慾望不等同需要、需要不等同健康,
這是不言自明的。要感謝的是,這種收集完便被冷落的「收集癖」,
維持了人類——至少是物質文明上——的進化。要更好的設備作什麼?
為了節省時間、體力。「收集」了這些時間體力幹什麼?
為了去看沒看過的、去體驗沒體驗過的
——多看一個等於多「收集」一個。
「收集癖」不容你去思索,一思索就成了無意義。
其本身就是意義所在——至少對天下萬千個「我」而言。
Linden Hikari 04/9/23 11:37Linden Hikari 04/9/2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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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indbad06:這是什麼神奇的東西? 218.34.12.46 09/24
推 ninc:這個文章看似很有邏輯,但解釋本身就自相 203.204.2.113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