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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欲向某一事物產生信心——或名之「信仰」時, 強烈的賭徒不安總會要求我們不斷去確認此一被信仰物的正確性。 反過來說,當我們被某「正確」所說服時, 也意味著該瞬間被拒斥的「不正確」恰恰飽含著那類令人不安的性質。 是非正誤對於一個個體而言可以說總是決定該信任哪些事物的手段, 而「信任」這回事 ——身為生物便必須具備且不容理性等等虛妄名詞插手的事體—— 其本身的特性在我們身上所露呈的 便是對事物的「正確感」所決定的「正確」。 譬如見了某人大發奇言怪論, 在一時未得懷疑下可能對其產生某類信任, 然而一旦查知這人只能龜縮在同一個角落吐瀉淫辭濫章, 當下關於心理疾病的既成文獻恐怕便要比那些本以為是 翻陳出新的言論具有說服力得多了—— 即使對於該言論本身尚不知由何處指明其「錯誤」。 用種宣傳口氣來說, 這是正常人虧乏相信當下見解的自信的鮮明例子。 然而若真要把這現象當作問題看待, 一個空洞的「要有自信」絕對站不住腳—— 「正確」本就不是以一個不具象的「錯誤」為其對立面, 而是以懲罰或懲罰暗中提示的死亡為對立面。 就上述而言,既已存在一個血紅的病態舉止作為持有該言論的懲罰, 且這病態往往讓我們聯想不容於世俗以致貧病死亡, 僅就這些,形成與「正確」相對的條件便已充足了, 故如此指不出「錯誤」且認定該言論「不正確」可說是十分正當的 ——我們不敢想望所謂「理性的斷定」何種作為造就何種懲罰能 在「正確感」生效的瞬間產生任何作用。   多數的勸說者在對方抉擇的行為不合己意時 (即我們慣稱的「錯誤」), 總要拿著以死亡為指向的懲罰作為威嚇, 就連我們所慣聞的,教導人「勤勞」的「蚱蜢與螞蟻」童話, 最終仍以「行將餓死」作為「不勤勞」者的懲罰 ——此例幾乎是可以應用到所有「具有教育性質」的童話上面去的。 然而無論是對幼兒取向而言必須彰顯的強烈懲罰性質、 以至於「真理」一旦出現在試題卷子上要你決個「對錯」時 加分與減分的差別(因我們處於這文化中而感受到)的獎懲之別, 若說只是說教者蓄意抓住人心的脆弱處進行恫嚇, 便顯得膚淺, 事實上,我們的確再也找不出在懲罰以外能有第二種說明「錯誤」的方式。   在於動物, 犯了「錯誤」等同意味著遭猛獸格殺或被毒草毒死, 故在「正確」、「錯誤」這樣的概念 為形式的外化、異化體現在人身上 ——姑且稱之「由身體實感異離而成為思索(默觀、空想)之要件」—— 所創造以前,差距並不存在於「是」「非」之間, 只有受懲與不受懲(求生與送死)間的差別, 直至今日我們之所以唾罵一個妄稱一加一等於三的孩子為「錯誤」, 也僅是恐懼這孩子將來若秉著一加一等於三的觀念造了架飛機, 準會掉下來摔死人而已 (將自身設想為受害者是我們獨特的天賦),及之類相似的行當。 故不僅「錯誤」是虛設在懲罰一類能在己身明白知覺的實感之上, 與其相對的、對於「正確」的所受、所感 (在仰賴工藝而有「成敗」的智能人世界中 其更有個別名叫「真理」) 亦無從逾越針對死亡、失敗、被孤立等等 此些往往讓我們聯想腐屍的灰白色調的事體的拒斥性質。 譬如無論是自有宗教至今我們不斷向宣教者要求的「神蹟」、 乃至於微積分教本上作者有意無意的讚嘆其人口模型的「準確」, 這些分明必需悖反某種「正確」方可讓我們信服其「正確」的事, 雖不能說是斷言了是非判準的核心便是利己與否 (誠然我們能明顯感受到這說法的親切感 ——那「真理」就是四平八穩的擺在那兒撂也撂不倒的, 否則自以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得以為「真」 的說教家不必自動招認出來), 卻至少表明了「死亡」這回事, 不是哪個教書匠在講堂裡閉起眼睛說 「如果我們不把死亡當成是闃黑可怕的東西……」 後頭再補上幾句「因為人都害怕未知呀」、 「其實萬物方生方死呀」幾句不著邊際的話可以交差的。 死亡作為一個尚有餘力爭辯死亡是個何物的「我」的否定, 或說得明白點,對於「我」這個相對而言高度有序的化合物機體的否定 (無生命世界遵從化學的擴散混合以至均勻; 而生物的新陳代謝卻要從本是混溶的養料中抽取其所需的部份 ——亦即提高對自然擴散而言有機物的位能使其處於非最穩定狀態, 故曰死亡是竭力維持這不穩定狀態(我們所稱的「有序」)的否定。 至於「生命」的行為自螻蟻堆土丘以反抗自然地貌的夷平 到我們鍊氧化鐵礦為鐵、鍊鐵以成鋼且提防鋼鏽蝕成氧化鐵等等皆倣此), 其根系是深深扎入之所以生及生之所以的種種作為當中的。 試想「人是怕死的」這陳述若有個「對錯」可言, 若不夸夸其談此看法如何「悲觀」、 悲觀如何有「害處」、 害處如何會「致命」, 那麼更要用什麼表達其「錯誤」?   凡面對著一個時代、一個社會, 在驚覺到自身的無力時不外是兩種反應, 一是對這無力的自身產生憎惡故棄之一旁, 轉而以「我類」的一切標準、 一切因著「類」的概念而造就的「共性」要求自身的舉止 ——好比婚紗攝影指導對你掣手拉腿要你擺出「自在的姿勢」, 且相片拍出來後人人認可那姿勢就叫做「自在」一般—— 最終,若我們相信性格不過是一串行為舉止的表象, 此人只能作為任何學科材料需要「人」時 (譬如經濟學要說「人」是追求最大利潤的) 一個恰當的舉例、 作為一個毫無個性的「共相人」過活—— 無怪乎這些人自甘如此,當我們站在「我類」的 高度觀看「我」時總是要感到格外噁心的; 二是自命批判時代、批判社會的普遍弱視 實則只因那些「問題」不符自身癖性的怨天尤人者流, 絕大部份的「正誤」以至於批駁「有正誤」這命題的正誤便是 這些人一手造就的, 這群人早已懷抱著「無力的自身」作為己身的懲罰, 故不得不時時引述已被(其原嫉恨之極的)社會共性 所認可的文本進而宣稱自己乃是闡發先王之論、聖人之言 ——亦是說,在籌畫任一言論時 這些人清晰感知卻不加承認的「懲罰便是錯誤」 使他們早已信服自己的言論本就是某類「錯誤」, 復又由於欲說服他人 ——其眼中冥頑不靈的「共性人」—— 的奇異慾望, 其便不得不向那些社會已認可其獲得「獎賞」的 「成功」人士之說乞求彌補 ——此亦是大多自命為一事物「創造新觀點」者往往淪為「文本剽竊者」的主因。 故存活於共性當中的平庸大眾需使出痙攣程度的力氣死死抱住既有的「正誤」不放; 而自命不凡者一旦欲樹立任何「正誤」, 亦無從脫離「正常」大眾固有的怕死、利己、卑怯從眾等等根源, 「正誤」在此間客串的行頭, 充其量不過是種審美的標準、 是根源於偏執癖而益彰其分別的東西 (譬如偶見二三腦袋上半黃不黑的女孩立在暴利櫃台旁互相讚嘆衣褂皮鞋如何「漂亮」, 而在我這午餐多花了三十塊便必須考慮省去晚餐的看來, 那些「名家設計」品和地攤貨猶一缸鰻魚般個個長得一樣。 故同於不對鰻魚的長相用心便分辨不出彼此有何「長相」差別一般, 不把特定心思花在某類物上亦無從查知其中有「美醜」差別。 而若詰問為何要對該物用心, 除卻支唔之詞外只能解釋為某類偏執癖, 故曰對物的偏執造就審美)。   是故老氏云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凡成就一言論無論於說教者自身或等著抉擇信任與否的聽眾, 所依者唯一「正確」或「錯誤」, 而正誤的源由 ——那個老氏認定該是「知」的東西 卻必須是被「無正無誤」的言論所述說的。 此發想歸結於那句陳腔濫調的「道可道非常道」, 道既常被老氏比擬為雌性、陰性,以當時對雌牝的觀念而言 ——有云「女人心,海底針」—— 即表明了「道」的內涵是個不可理喻的東西, 是人的一切不乾不淨的心理作用因其遍有性 進而造就質變的成果。 譬如同人至體育館上課,先生慢來了些, 但教室明亮且大門敞開卻無人敢踏進一步, 有頃便聽得兩三人自言自語「為什麼沒人進去呀?」 此時身旁那位小聲咕噥了一句「因為沒人進去呀!」 ——現想來實著對那位兄佩服得五體投地, 「道」便是這樣的東西,是「正常」人行為之所倚, 即便對我們的理智而言其荒謬愚蠢之極, 然欲以「正誤」將其批駁仍是拿著結論欲打倒預設背景的無意義行為。 故針對「正誤」作這篇文字, 並非從此「正誤」對我們而言會是另一番作風, 其本是「道」這命題的一面,是讓人承認而非讓人服膺的。 至於探究這樣不可或易的事有何合理化解釋, 則譬如禪門有案云:「寶劍不砥,何如?」 師云「不可用!不可用!」 復問「寶劍已砥,何如?」 師云「不可觸!不可觸!」。 探究既以有生有身為前提, 對於開始悖謬前題的發展階段, 無論砥之或不砥,皆當作如是見解。 Linden Hikari  05/6/12  11: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stephen3lin:o都是你自己寫的嗎 210.58.169.239 06/12
MPlike:真是厲害...218.168.219.107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