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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講義14-2第一題 有關交易目的金融資產的處分 貸方應該是"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而不是"處分投資利益" 請大家更正喔!!!! 處分金融資產時 使用哪一個科目的原則是: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所以大家要特別記一下喔!!! 只有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是不一樣的!!!! (哇~好多東西要記~ 大家請加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114
ying11027:真的好煩>"< 好多事情要做>"< 06/12 23:31
ohmaktub:助教現在是又到了畢業的季節,哈哈 06/12 23:40
hik7x:助教口試加油!! 06/14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