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ilypooh:樂鵑辛苦了^^ 推140.112.203.230 05/14
下面這是些星期五要給其他組的部分書面內容......
我把它po上來.....
大家看看還有什麼問題或是有要補充的....
直接回文章.....
我再修改過來.....
亮藍綠色的要給其他組看的
亮白色的是我們自己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可能被問問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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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口頭報告大綱----米糖相剋
Ⅰ米糖相剋之定義:
農民(蔗農與米農)與糖廠間的相剋。
收購蔗的價錢在那時候是依循著「米價比準法」,也就是收購甘蔗的價錢會隨著在來
米的價錢改變而產生變動。早期的台灣所種植的稻米是在來米,一直到了1920年
,台灣培育出新品種的米「蓬萊米」,蓬萊米是用來外銷日本,因為日本的物價比較
高,對米農們而言,種植蓬萊米比種植在來米有利,所以有許多米農改種蓬萊米,相
較之下種植在來米的人就變少了,然而在來米是台灣人民主要的糧食,產量確減少了
,在來米的價錢也隨著上升,又因為米價比準法,糖廠必須以更高的價錢來收購甘蔗
,糖廠賺取的差額變少(收購甘蔗的價錢與糖的出售價錢間差額),因此產生了糖廠
與農民(蔗農與米農)間的衝突。
附註:
*說完米糖相剋的定義後說,「其實米糖相剋的問題一直都潛在存在(從清朝開始就有
了),只是在日據時代時浮出檯面,之後的報告將以日據時代作為背景,來討論米糖
相剋」
*Q:為什麼蔗要和米比價?
A:1.在來米價錢低(不外銷),可以賺取較大的差額
2.稻和蔗的耕作環境相似(因為研發出蔗可以在水田的方法)
*Q:為什麼日本要買蓬萊米?
A:1.蓬萊米和日本米口感相似
2.價錢比日本米便宜
Ⅱ米糖相剋之討論----農民和糖廠的關係
*A:農民為什麼不逃離糖廠的控制?
Q:總督府1902年「制定糖業獎勵規則」,並且補助糖業的各面(蔗苗、肥、開墾、
灌溉、排水、製糖機械等),還採用新技術及獎勵金、器具。然而總督府對米的
制度設定較晚,配給給米的補助級金額都沒糖廠多,所以由此推論,糖廠較早控
制農民,讓農民眾蔗,而且種蔗的損失較米少,因此雖然農民有自由種植作物的
權利,但大多數為了生計,仍然選擇種蔗。(雖然糖廠有剝削農民,但總體利益
高於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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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 徬徨
曾經 迷惘
但.........
都是....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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