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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少人會去看使用者契約 開啟程式後就把捲軸bar拉到底按同意 但是契約裡存在著一些關係到新x線與玩家雙方利益的同意書 官方也知道玩家通常從安裝到移除遊戲 很多都不會去看同意書並了解同意書內容三日 不過當然得假設所有玩家都符合以上條件才按下去的 加上最近常常發生詐騙糾紛等有關法律的事件 而我本人就是這麼無聊 每次玩一款OLG,一定會看過一次同意書內容 有鑑於此 將較常發生的疑問整理如下 NOTICE! 部分內容包含個人見解 如果錯誤,敬請原諒;本文僅供參考或討論使用 ------------------------ 首先,有些人說,雖然分析率還沒到100%就去打了商城怪 結果商城怪掉的道具內容和想像中的不一樣 是否商城怪騙玩家咧? 答案為:否 根據規章第四條 只要玩家已經儲點,或在遊戲內打商城怪 那就是無條件接受且以了解官方的設定 因此看錯買錯聽錯用錯讀錯點錯,都是你的錯 第二點是鮮為人知的內容 根據同意書第六條 玩家開始遊戲七天內如果不想玩了 儲過的點,花過的錢剩下的可以要求退費 開始玩的定義是:從申請帳號那天開始算 第三點 朱里安伺服器日前廣頻上有件大卡司的戲劇 關於某人A了某人某東西的事 他們提到這是一兩個月前的事 但是根據第十五條第一款 官方只保存電磁紀錄一個月 如果一個月後才在翻舊帳 那麼抱歉,算你倒楣 最重要的,第四點 關於買賣點商,買賣商城道具--不論是透過T,或是G,甚至是P 交易途徑,不論是透過親友,85XX,Y拍E拍,透天拍賣等等途徑 不管你是被騙,被打,被A,被偷,被搶,瑕疵品等等 根據同意書第十七條第四款 官方都有權不提供任何服務或處理 包含調閱電磁紀錄 甚至官方還可以告你 所以如果買賣點,或買賣虛保被騙 老是有人嚷嚷著要報警 就憑這點,加害人可以有恃無恐 官方願意"賣"你電磁紀錄,就已經是佛心來的(調閱電磁紀錄要付工本費) 結論是: 如果玩家買賣點商,或買賣商城道具被騙的 別在那邊嚷嚷著要報警了 要就去做,報了警後再來說已經報警了 否則未進入處理程序前 官方不受理或警方不受理的機率還比較大 第五點,關於lag 斷線 臨時停機的問題 因為本遊戲是免費遊戲 需付費的商城道具斷線時又不計算時間 其實沒有甚麼法律或賠償的問題 最後一點 即使是虛擬網路世界 一切的行為還是得受本國法律規範 不論是誹謗,詐騙或是其他法律問題 只要符合處理程序或法律條件 都會是違法的 即使是同意書第十七條 官方願不願意受理只是個門檻 一旦跨過這個門檻(官方提供電磁紀錄但保留法律追訴權) 警方受理後,加害人還是得付出代價的 所以不論是加害人還是被害人 都不應該存在僥倖的心態 於理有據,其心自明 謝謝收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40.148 ※ 編輯: lelu 來自: 122.254.40.148 (02/08 11:40)
linct:老話一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2/08 11:41
Icyshadow:我說:法律是保護 有錢 的人。 02/08 13:00
Julianan: 樓上正解。 02/08 14:34
godbest:使用者契約是為了保護遊戲公司權益而寫的~和法律差挺多的 02/08 14:42
linct:使用者"契約" 那會屬於民法.. 02/08 15:01
linct:有錢你可以請幾十個律師助陣 沒錢你只好懂一點法律了(默 02/08 15:02
pikachuleon:像這種定型化的服務契約通常都是對大公司有利阿 (茶) 02/08 15:27
nxdwx:對我們這種小玩家有利那公司早就倒了吧XD 02/08 15:41
simplebeauty:新X線:風色幻想與您一起守護甜蜜的契約^.< 02/11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