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創意藝術產業計畫
目前,本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方向著重於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傳統工藝藝術及數位藝
術創作的產業化,將來則可擴及生活藝術的輔導營造。
表演藝術產業化方面
傳統上屬於菁英小眾的藝術工作者觀念裡潛藏著和庸俗商業壁壘分明的意識型態,而商業
產業界人士亦認為文化是沒有商機無法產生利潤無用的領域。實質上,藝術產業化將有助
於解構傳統藝術菁英迷思,讓文化更親近普羅大眾之「美學意涵」;另一方面,藝術產業
並非只會消耗資源,而是具備有實質上「經濟意涵」;藝術產業販賣生活想像力、創意、
教養還有品味,具有開發生活美感,並讓文化與生活產生對話之「生活意涵」;且藝術產
業是一非制式教育環境,是提供藝術終身學習之良好環境,具有讓民眾親近藝術,進行無
聲的藝術教育之「教育意涵」,如九○年代文化思潮的多元面相「全球化/地球村」、「
地方化/社區風潮」、「族群融合」、「休閒主義」以及「網路世界」不但成就九○年代文
化產業生態背景,亦是新世紀文化產業勢必因應之潮流。
近十年台灣表演藝術產業面臨票房市場之衰退,相對於新興媒體的強勢,表演藝術漸形成
弱勢,長期以來仰賴政府的扶助更無法因應社會的競爭,實有其轉型及升級的必要,目前
產業化已成為未來最重要的挑戰,本會希望透過「行政執行」、「輔導協力」與「生活美
學面」三方面探討表演藝術產業實踐所面臨之問題並提出規劃。目前的輔助機制,多半針
對「非營利」性質之藝術相關活動,而形塑藝術產業因其為「營利」性質,所以政府必需
重新以產業角度思考,建構產業輔導的機制。所以,針對未來產業的發展規劃有以下遠景
:
1、表演藝術產業化
傳統的藝術概念及定義較偏向社會上層的社交或娛樂活動,基本上脫離於社會的經濟體制
,大部份仍停留在以國家資源供養其藝術創作,因此長期以來無法建立完整的市場消費機
制,藝術欣賞及參與的人口更無法因此擴充,所以,架構表演藝術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
透過表演藝術不同的藝術類型,依據其不同的市場消費型態,形成一個完整的創意型、知
識型的產業化結構。
2.多元創意的開發
表演藝術長期以來被視為"創意手工業",Live Art就是多種不同創意開發的匯集,透過表
演藝術的多元創意開發,提供其它不同產業經濟創意元素及概念,提高產品的加值性,創
造最大的經濟值。
3、經濟利益的形成
在現今藝術環境蓬勃發展的背後,卻也形塑藝文組織、市場消費性及公資源分配相互之間
的問題。應將藝文組織逐步朝向非營利組織及產業型經濟組織分流的管理方向調整,除了
持續培育藝術創作及不斷的突破創新,另一方面致力藝術與商業經濟的結合,建立藝術品
牌的認同與新的社會價值觀,在這樣的品牌形成之下,創造藝文活動的市場經濟,直接由
市場經濟創造藝文活動的需求量及公資源分配的關鍵依據。
4、華語生活圈的藝術生產基地
在二岸同時加入WTO之後,相關的藝術產業也面臨城市之間的競爭,尤其在華人生活圈的城
市,如新加坡、香港、上海都在經濟活動之外,致力於成為亞太地區文化藝術的領導品牌
、文化生產基地。台灣近十年來,除了外來、西方藝術的移入,本土化的過程也引導了不
同特色、在地化、多元化的藝術創意的優勢,引領台灣藝術發展的充沛活力成為華語生活
圈的藝術生產基地。
5、國際藝術市場與人才的接軌
引導鼓勵蓬勃的民間力量,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建立跨領域的創意合作模式,透過跨國、
跨領域合作模式的建立,吸收跨國優秀創意人才,豐富台灣的藝術產品進入國際藝術市場
,並間接將台灣的文化價值帶入全球化的體系。
視覺藝術的產業化與表演藝術產業化有相類似的問題:傳統上文化藝術與商業行為的壁壘
分明。然而,近年來隨著時代的演變,文化藝術產業的迅速發展已逐漸成為世界潮流。當
然,在藝術行業中有一部份是屬於「公益性」或「準公益性」的文化,這部分需要國家的
支持和投入;但是,在藝術行業中還有很大一部份是屬於「服務」與「經營」的文化,則
應該積極導入實行「產業化」。換言之,我們在繼續關注公益性、準公益性文化發展的同
時,也要關注文化藝術產業的發展。當代的視覺藝術產業是一個多元化,豐富面相的有機
體,不但藝術作品的流派與風格發展日新月異,
與藝術相連結的周邊產業也因為社會發展與藝術文化的演變而走向分工精細的專業道路。
精密的分工業務與互動關係最後也衍生出與產業內部的自我規範;而廿世紀後期的資訊革
命將地球村的夢想實現,國際間的藝文活動以及藝術市場也因之有了更為密切的連結與互
動;換言之,藝術不再只是藝術家抒發自我的手段,藝術成為另一種無形的文化資產,成
為一個不同文化社會的優勢表態。廿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的印象派畫作屢屢在拍賣市場上創
造紀錄,讓社會大眾初次了解到無價之寶的藝術品原來也是一種資本市場上的有形資產,
龐大的市場活動讓法令規範的制定與執行也因而變得重要。將藝術品的有價資產價值與當
代社會活動相互結合成為廿世紀末期視覺藝術產業重要的發展之一。
在工藝技術的產業化方面
本會將致力營造具台灣特色之創意與品味兼具的工藝文化產業,運用台灣地方特色的優勢
,協助工藝及觀光產業提升附加價值,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並營造工藝發展優良環境
,帶動國內工藝事業的良性發展,以保護及傳承優良傳統工藝與現代工藝並續發展,進而
實現國民豐裕生活品味及促進國際工藝文化的交流。
在數位藝術創作方面
由於數位內容產業具有發展知識經濟與數位經濟指標意義,除可促使傳統產業轉型為知識
型產業,也是提升台灣整體產業競爭力的基礎平台。而數位創意產業是數位科技之中先進
的一環,著重在以新科技作為媒介之創意思考,帶動產業轉型與升級的趨勢;並能同時促
進產業重視產品設計與行銷概念之創新、經營國際化趨勢。藉由提昇數位創意產業的總產
量,推廣整體數位內容產業的創意思考,打破台灣在國際化市場內只有技術加工能力的刻
板形象,使台灣在全球數位內容產業領域中扮演重要角色。
數位藝術的領域至今雖無一定論,目前可將部份歸類為數位音樂、互動裝置、數位影像(C
G)、數位動畫、電影、網路創作等。部分由於分類的問題仍需列入考慮,以漫畫為例,雖
未完全歸類為數位產業,但其影響力將涉及動畫、遊戲、數位影像、電影各種層面的數位
藝術,甚至是上述產業的基礎,因此需要給予相當的扶助。此外生化科技等異業結合之類
的藝術形式更是不易分類,總之將數位藝術當成未來事業執行發展,一方面因應制定法規
政策依據的操作定義,另一方面切莫將數位藝術的可能性範圍限制住。
本會數位藝術推廣計畫,將透過成立數位藝術組織、架設跨領域平台、籌畫數位藝術展演
活動、數位藝術投資與行銷補助計畫等活動,將數位藝術的概念推廣至其他產業應用,使
其能夠獨立創造出同時具有特色及實力的產業內容。
本文轉自文建會網站 文化創意產業計畫-3.文化創意藝術產業計畫
http://web.cca.gov.tw/creative/page/main_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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