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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公告的內容大概是: 不續住的同學6/24學期前結束 如沒有退租是同續住,超過時間者將不退押金 跟我同一棟的應該都可以看到 當下我看了整個大傻眼 希望我是會錯意 照理來說應該是要依照當時簽的合約日期沒錯吧 況且本人我的合約也還沒到期 當初簽約房東也說可以住到合約到期 才住了約九個月就要趕人 那我繳了一年的租金是在繳什麼意思的 不知道是不是想急著趕人?! 明天要去找房東問問 希望是我誤會... 大家可以給點意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99.18
tim2241257:拿合約出來看+問房東 06/21 00:44
basketballj:先問!!如果堅持叫父母來說OR 打電話(偽裝父母) 06/21 00:45
stu86142002:幹麻裝父母 自己問不就好了... 06/21 01:46
neiloox:推樓上,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就好,都幾歲了~ 06/21 02:36
basketballj:那也要看看人家屌不屌你摟! 06/21 09:28
MRlightQ:問清楚好啊..宿舍都28號趕人了 這麼早搬出去怎換租 06/21 13:57
rainie0907:請教官幫忙應該有用唷唷 06/21 14:59
w76301:當初簽約有簽好 就不用理他 亂動你東西可以告它喔 06/21 17:07
w76301:有問題可以問我 最近我幫我房東處理這種事 看了不少法條= 06/21 17:08
gn03291206:可以公佈是哪間房子嗎?? 06/21 17:21
Momo67:他應該也不是針對你阿!畢竟一整棟這麼多人!! 06/21 22:46
Momo67:他搞不好只是公告給其他租到這學期的同學啊! 06/21 22:46
最近應該蠻多人在簽契約的 小弟在這裡提醒大家基本的幾點: 1.請注意合約上所有的數字 2.一定要跟房東拿合約,除了保障自身權益外 可能會有以下情況: (1)大部分的人可能不知道 在外面租房子是可以報稅的(幫家裡減少一些稅金) 而房東的房租收入是必須報稅的 如果房客拿租賃契約去報稅 房東就得繳稅給國稅局 因此"有些"房東是不會或主動給房客合約的 房東以上行為可能有涉及逃漏稅之虞 可以打電話向國稅局秘密檢舉 檢舉成功者可得追繳回金額的20% (2)合約上的房租金額比實際繳交的金額低 這種情形也是有逃漏稅之虞 這兩點應該是大家比較少去注意的地方 如果大家有以上情況,而且又是遇到"惡房東" 以上可以供大家參考參考 有不正確或需要補充的也請大家指教!!!! ※ 編輯: sxxt31 來自: 114.46.199.18 (06/21 23:58)
MRlightQ:基本上房約簽到25號 口頭承諾說到月底可是為了新房客... 06/23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