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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徵證所稅 財部會計師反對 【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賦改會日前拋出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議題,但會計師、財政部都認為,無論從對股市實 質影響、國際租稅競爭力、稽徵成本、或是稅收效益來看,現階段都仍不宜復徵證所稅。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開徵證所稅的政策敏感度極高,雖然歐美很多國家都課證所 稅,但南韓、大陸、香港、新加坡都不課,台灣必須考量與亞洲鄰近國家的國際競爭態勢 ,否則資本的移動並無國界可言。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物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復徵證所稅,首先要問「台灣到底有沒有 這個本錢?」因為台灣不課證所稅是有特殊的歷史包袱,要重新課徵的確不容易。張盛和 也強調,國外的資本市場以法人為主,但台灣有七成股民都是散戶,透過融資融券買賣股 票也很多,要課證所稅需要逐一提示成本,加上台灣特有的人頭戶文化,要克服稽徵的實 務問題,可說難度極高。 張芷分析,即使開徵證所稅不再像以往設定免稅額,但合併到個人所得總額課綜所稅,還 是可能提高適用的累進稅率,一樣會有人頭問題,分離課稅可能是值得研究的方向。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也說,雖然現在電腦系統發達,有買進賣出的通報資料, 但要計算所得又是另一回事。以前課徵證所稅的時期,八成以上的行政救濟案件都是不服 證券交易所得的核課,幾乎癱瘓國稅局的行政救濟體系。既然課徵證所稅會增加巨幅成本 ,且回歸經濟面考量,股市是火車頭工業,打壓之後會影響民生消費和需求供給,如果真 得要增加稅收,還不如直接調整營業稅率由目前的5%提高到6%。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郭心潔認為,雖然考量賦稅公平性,有資本利得應賅 要課稅,但別忘記在台灣擁有股票的不只是有錢人,若要開徵證所稅,一般家庭的感受也 會很大。 【2008-08-13/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證所稅不容再逃避 【社論】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正式成立,但資本利得課稅的問題未列在研究議題之中。行政院邱 副院長說,「資本利得稅大家可以討論,但不一定會成為議題,也不一定會實現。」話說 得這麼誠實,值得肯定。但由此可見,政府並不想去碰資本利得課稅,用白話文說,也就 是證券交易所得稅的問題。 政府不碰這問題的心理,我們可以理解。20年前課徵證所稅使股價十多天無量下跌的慘痛 經驗,使政治人物聞證所稅色變。十多年前,政府把證交稅下調到千分之三時,附帶的決 議是要恢復課徵證所稅;但其後經歷兩次政黨輪替,及多位號稱有學問敢打老虎的財政部 長,包括現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賦改會召集人,都沒有人敢提起證所稅這令人喪膽的三個字 。因此目前的政府和賦改會不碰證所稅的問題,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事。不過不課證所稅在 我國已引起很多問題,未來還可能傷害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因此我們仍期望政府和賦改會 能正視這項稅制問題,說不定現在正是改革的好時機。 不課證所稅造成的第一個問題是,不公平。看在一般人民眼裏,有人買賣股票賺了很多錢 卻不必納稅,當然很不公平。何況有錢的大戶可以炒作股票價格,企業經營者可以操控消 息做內線交易,而散戶卻常被坑殺,大部分散戶都虧損累累。所以國內一直有不少人基於 公平的原則,要求政府恢復課徵證所稅。 其次,由於免課證所稅,若干企業經營和證券交易的手法,變成可以逃稅或避稅的辦法。 例如,以往員工分紅配股以股票面值當做所得,而實際股價卻高於面值時,即可以避掉很 多所得稅。為了防止這類可能避稅的漏洞,我們必須將稅法和相關規定變得相當複雜,也 因而出現各種不合理的限制。 例如企業併購時,消滅公司總價值超過帳面價值的差額,也就是所謂商譽,國稅局認為是 消滅公司之所得,所以要課稅;而企業界則認為這該算是消滅公司之股東的證券交易所得 而不應被課稅。實際上,在併購發生前把股票賣掉的股東,即可得到這部分商譽的價值而 不被課稅。如果我們課徵證所稅,這種爭議即不存在。但不課證所稅時,這種爭議和防範 避稅的措施,即可能妨礙了正當的併購行為。 遺贈稅改革是這次賦稅改革較可能實現的目標。但反對降低遺贈稅之人士的論點之一,是 遺贈稅乃正義最後的防線,證券交易所得這類未被課稅的所得,只要不被花掉,政府總可 等到一天對它課遺贈稅。依這種觀點,不課證所稅的話,調降遺贈稅率將是更不公平的事 。所以證所稅的問題不解決,遺贈稅恐怕也難獲得合理的調降及改革。 除了不公平及使稅制複雜而不合理之外,證券和資本市場的國際化,使證券稅制又多了國 際競爭力的問題。我們若維持目前的證交稅制,我國的證券市場很可能會逐漸失去國際競 爭力。在20年前爭論證所稅問題時,有一派看法認為,證交稅個別來看雖不公平,但對所 有買賣證券的人整體而言,政府其實藉證交稅課了鉅額的稅收,因此平均的稅負並不見得 比改課證所稅低。這種想法當年有其道理,但證交稅不管賺不賺錢都要課稅,是交易成本 的一部分,因此在證券市場高度國際化的今日,證交稅將使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成本高於 外國,並使有些證券移到外國交易。我國的期交稅最近就已為了國際競爭不得不大幅調降 。 為了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乃至為了它的存活,我們必須及早改變目前以證交稅代替證所 稅的做法;否則將來我們的企業到國外上市,人民在國外市場買賣股票,我們不只失去證 券市場,很多稅收都要跟著消失。所以賦改會應將證交稅和證所稅問題一併考慮,提出新 而合理的制度。不要現在不敢面對問題,等證券市場失去競爭力再後悔莫及。 當然一定有人,特別是政府官員,會擔心股價都連跌2,000點了,再談證所稅豈不要崩盤 ?但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政府真的相信台股基本面很好,本益比偏低,則這種低股價的時 期反而是改革的好時機,因為股價有基本面支撐。反倒是股價因泡沫經濟而偏高時,改革 可能造成股價更大的暴跌及更多的傷害。所以我們希望政府勇敢地把證所稅納入賦改會的 議題中。 【2008-07-06/經濟日報/A2版/財經要聞】 證所稅謠言 殺傷力大 【記者 王皓正】 這次全球股災的元兇,導因於中國大陸上證與深證股市狂瀉,傳聞中共當局將開徵資本利 得稅(也就是台灣所稱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則是引爆大陸股市暴跌的關鍵。 雖然大陸財政部與稅務官員已出面澄清,表示不會開徵資本利得稅,而且容許外資購買價 值1,20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證券,期望藉此激勵投資人的信心,但滬深股市昨天仍然持續 下跌近3%,可見資本利得稅謠言的殺傷力很強。 民國77年中秋節前夕,當時我國財政部長郭婉容也對股市投下一個震撼彈,基於賦稅公平 的理念,她宣布從78年元月份起課徵證所稅,只要交易所得達到300萬元,就必須課稅。 中秋節四天假期結束後股市開盤,一開盤所有股票跌停,連續19個交易日投資人想賣股票 卻賣不出去,傷亡者不計其數。郭婉容後來下台,新制無疾而終,復徵證所稅之說,從此 成為主管機關「不可說、不可作」的禁忌。 課徵證所稅或大陸所謂的資本利得稅,不約而同地在兩岸股市造成大地震,主要原因是賺 了錢要繳稅,賠了錢卻得無法退稅,投資人買賣股票的意願會降低,股市交投會轉趨清淡 ,投機性的資金會從股市撤退,股市下跌的機率很高,投資股市的老手多聞稅就逃。 【2007-03-02/經濟日報/A4版/全球股災效應特別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3.94
maggierv02:超級偏反的題目啊!! 03/12 00:06
maggierv02:正方一辯稿說完:裁判OS:正方輸.... 03/12 00:06
maggierv02:真是恨死振興經濟VS稅制公平的題目 03/12 00:07
NEMOMOMO:會辯題目很少偏正的吧 03/12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