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chief (阿宅)
看板AT-Debate
標題[說說] 今天去問了羅光達
時間Mon Oct 12 20:40:30 2009
前情提要:
禮拜日跟北商打練習賽的時候,他們提出一個反方很特別的打法,
因為在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裡面有將境外所得所得列入,
只是暫緩實施,最快99年正式列入計算。所以北商說也許會有反方說他們也認為量能課稅
很重要之類的,所以反方也認為境外所得要課,只是現況已經列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就足夠
了。讓我開始對現況有所疑惑,所以跑去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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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是說,現在沒有課,似乎是要真的開始課才算有課。然後如果真的納入最低稅負制
計算的話,一樣可以達到量能課稅的效果。然後老師有提到說其實現在所得稅法有很多
問題,可是因為政治等等各因素所以很難直接修改母法,才會有基本所得額的出現,老
師是說基本所得額是一種針對性、過渡性的政策,如果可以的話,還是直接修改母法會
比較好。
另外,我去問了一下72年實施證卷交易所得稅時的情況,老師是說,剛開始課了之後,
股市無量下跌,然後改成只課短期不課長期,大概是為了鼓勵長期持有,可是後來因為
人頭戶還有長期短期難以分辨等等稽徵困難上的原因,所以改成通通不課,不過老師說
她自己也有點不清楚詳細經過。我會去找找看有沒有證所稅是因為稽徵困難而停徵的資
料,如果有的話,可以拿來當作因為不符合稅務行政原則而不課徵的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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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老師好像有事就先走了,如果之後有找到老師的信箱,我想問一下現在實務上台灣
是否能夠取得我國人民在外國的帳戶資料或投資資料,還有簽訂租稅在實務上是否真的
可以幫助台灣取得所需的資料。然後也想問一下台灣所得稅是採用利益說還是義務說?
以及相關的例子。
我知道我問題問的很爛,不要罵我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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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23
推 shing089:不要這麼怕被罵嘛!有問題就去問很好壓 10/12 22:41
→ shing089:Vance說明天回 10/14 01:10
推 yuat:問問題是好事啊 而且看起來你好像有變清楚呢 10/14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