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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曲獎是一個因政策而生,以政策為導項的獎項。根據新聞局的資料, 金曲獎依照政府對傳播事業之獎勵和輔導,對象是有聲出版事業、其從業人員, 及對有聲出版工作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而生的獎項, 換而言之金曲獎是政府用來鼓勵出版事業而非音樂藝術獎項。 美國最具權威的音樂獎項葛萊美獎剛落幕不久,我們來看看葛萊美獎成立的宗旨是什麼? 根據從葛萊美獎的官方資料,葛萊美是由唱片學院具有投票權的會員所票選出來, 頒贈給歌手、製作人和錄音工程師的獎項, 其目的是為了表揚他們在唱片錄音藝術和技術上的卓越表現。 一個是鼓勵音樂藝術,一個是鼓勵出版事業, 何者才是一個真正能夠表彰音樂的獎項我想並不難見。 當然這並非不是在責難新聞局, 而是一個藝術獎項本來就不應該由政策目地所衍生出來的, 而應該是由一個以藝術為軸心的學術機構做為主導,就像頒發葛萊美的唱片學院。 其實像是唱片學院的學術機構台灣也有,像是中華音樂人交流協會, 而該協每年也會頒發獎項表彰傑出的音樂作品,但是其規模還不夠具有影響力。 所以說金曲獎本身成立的原因就是有問題的。 金曲獎還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也就是最為人詬病的評審制度。 金曲獎的評審團是每年由新聞局所遴選出來一個大至上由十數人所組成的小組; 而葛萊美獎的評審是由規模一、二萬人的音樂專業人士(就是唱片學院的會員)所組成的。 人數所直接反應的是影響獎項的主觀和客觀意見。 葛萊美獎的依照自己的專業水準,選出自己心目中的優秀作品, 這樣的評審制度能將眾多的主觀價值集結而成某種程度的客觀意見, 也就是”最客觀的主觀意見”。 缺點是容易受到媒體的干預,但是相對的也能反應一定的市場價值, 是一個能在藝術和市場價值當中取得平衡點的評審制度; 而金曲獎獎每年都是需要評審團反複的討論,而最終選出最佳的作品, 這樣的評審過程當中會有因為辯論和妥協所產生的獎項, 很多世界性的獎項(像是坎城影展)都是採用此種方式, 不過因討論所造成的”配獎”等問題是值得省思的。 不過最嚴重的問題還是過小的評審機制, 會因為每年的更動而造成每年評判標準的差異性。 就像有些時候金曲獎會對市場價值非常重視,有時卻背道而馳。 這樣的差異和造成一個獎項無遊戲規則可循,降低了讓人參與的因素, 進而降低了獎項的權威性。 而我個人另外又有一個不太負責的說法, 有些時候你會覺得這個音樂比較好的原因可能是一些很”愚蠢”或很”不專業”的原因, 也許是你覺得這個歌手的聲音”保養的比較好”, 或者是這個歌手比較具有”親合力”。 這種非常不具理性思考的標準存在於每一個樂迷的心中, 當然也包括了評審,但是差別就是金曲獎的評審團必須將這樣的評判準則公諸於世, 而葛萊美的評審不用為這樣的心證內容負責。 雖然不負責任,但至少不會動搖評審的專業水準和獎項的權威。 這樣一個有著不知所謂的宗旨和沒有標準的評審制度的獎項,究竟代表了什麼呢? 轉自第十三屆金曲獎網站 -- 東風衛視-鎖定五十五頻道 五月四日-金曲獎在東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99.185 ※ 編輯: MOMMOM 來自: 210.64.199.185 (03/31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