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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核廢料 最快5年後遷場 【記者蘇秀慧/報導】 未來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場址的選定將有法可循了,行政院昨天審 查完成「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定條例」草案,根 據規定未來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場址的選定流程預計要花六十三個 月,換句話說,蘭嶼核廢料遷場時程最快也要在五年以後。 不過,負責審查法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榮強調,在本法通過 後,預估六十三個月內,就可以確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 址所在地,但是,如果有地方政府同意接受的地點,時程還可以 提前。 葉俊榮表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定條例」的 訂定,不只是為了要解決蘭嶼核廢料場的問題,而是要正面的面 對我們使用核能科技必然要付出的代價,並確保當年蘭嶼選址的 不正義過程不再發生。 -- 我們不見我們的標幟, 不再有先知; 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呢! 《聖經詩篇第74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