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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首頁 > 生活新聞 > 時報 雞同鴨講時代來了   【朱武智/台北報導】   各說各「話」、「雞同鴨講」的情況,將來,就算在法庭、國會殿堂等公開場所,都 是被允許的。因為教育部研擬「語言平等法」草案規定,包括華語、Ho-Lo話(台語)、客 家語與十一族的原住民語,都相互平等,國民在法庭上有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不可因而 視為無效,必要時,法庭等應負責做傳譯或翻譯。   由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的「語言平等法」草案,將透過網路對外尋求各界 意見並做修正;教育部預訂在三月辦公聽會,若無異議,則可望在四月完成審議,報請行 政院核定。   「語言平等法」草案規定,國民所使用之語言與文字,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政府不得 以公權力禁止或限制任何語言與文字之使用,因此,民眾不管在公開、或私人場合,都可 使用自己的語言,不能因之遭到不公平的排斥或限制。但為了避免雞同鴨講,像法庭等場 所,則須指派翻譯人員做翻譯。   在這前提下,國家語言的「國語」,包括國內使用中之各原住民族語(阿美族語、泰 雅族語、排灣族語、布農族語、噶瑪蘭族語、卑南族語、魯凱族語、鄒族語、賽夏族語、 雅美族語、邵族語等),以及客家話、Ho-Lo話(台語)、華語。 轉錄於Yahoo!奇摩網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