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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10/2星期四的時候沒有將我的報告影印發給大家, 在此先向大家說聲抱歉, 並附上我的報告如下: ※行政區的劃分指標: 1.地理指標 2.歷史文化指標 3.經濟指標 4.政治指標 5.民族指標 6.國防指標 ※目前原住民族自治區如何劃分?以下有幾種看法: 1.已現行三十個山地鄉為基礎,並視實際需要增減之。 2.以「原住民各族傳統生活領域」作為劃設之基礎。 ※考慮因素: 1.對現行原住民行政區無大幅變更’在現有基礎上實行原住民自治,可行性較高。 2.三十個山地鄉並非依據族群界線劃設,據以劃分自治區,將割裂原住民生活領域。 3.「原住民傳統生活領域」係與原住民有長久淵源之土地,與其文化、經濟有密不可分的 關係,劃設為自治區叫符合民意。 4.「原住民傳統生活領域」之界定不易,可否為自治區劃設尚有疑問。 ※參考資料: 1.南e網 2.達悟宣教報告 以上是我那天報告的內容,若是造成大家的不方便, 我真的是要向大家說聲不好意思! 這一個禮拜的議題我聽了不少學長姐精闢的見解, 深深覺得自己有多多充實自己的必要。 希望我自己今後能多多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