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1115 (長澤まさみ)》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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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star (Wayne Su) 看板: TW-history
: 標題: Re: [問題] 平地原住民跟山地原住民
: 時間: Wed Apr 18 09:41:38 2007
: ※ 引述《sam1115 (長澤まさみ)》之銘言:
: : 原住民有分為"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
: : 兩者的區分在哪呢??
: : 我之前找精華區但是找不到
: : 本來以為是一個族就單一屬於一個分類
: : 例如我們都知道阿美族的原鄉居住在平原海邊...是屬於平地原住民
: : 泰雅族布農族的原鄉在山上...屬於山地原住民
: : 事實上阿美族大多是歸類於平地原住民...但並非全部都是
: : 泰雅族布農族也是如此...大多屬於山地...但少部分是平地
: : 那劃分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的依據在哪呢
: : 是沿用於日據時代的劃分傳承下來的嗎
: : 還是有其他的依據呢??
: 目前的「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應是指原住民「居住的地方」
: 原住民身分法 (民國 90 年 01 月 17 日公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D0130001
: (這法律的前身是「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1991 公布,2001 廢止)
: 第 2 條
: 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其身分之認定,除本法
: 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
: 一 山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
: 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
: 二 平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
: 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
: 、區) 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 至於「山地行政區」,則是日治時代開始使用、民國四十幾年時修正後沿用至今
: 台北縣 烏來鄉
: 宜蘭縣 大同鄉 南澳鄉
: 桃園縣 復興鄉
: 新竹縣 尖石鄉 五峰鄉
: 苗栗縣 泰安鄉
: 台中縣 和平鄉
: 南投縣 信義鄉 仁愛鄉
: 嘉義縣 阿里山鄉
: 高雄縣 茂林鄉 桃源鄉 三民鄉
: 屏東縣 三地門鄉 霧臺鄉 瑪家鄉 泰武鄉 來義鄉 春日鄉 獅子鄉 牡丹鄉
: 臺東縣 延平鄉 海端鄉 達仁鄉 金峰鄉 蘭嶼鄉
: 花蓮縣 秀林鄉 萬榮鄉 卓溪鄉
: 這是轉錄過來的...也就是說
: 國民政府於1945年從日本接收台灣
: 可能還沒時間分清楚有哪幾族
: 就先一律把住在山地行政區的(不管哪一族)稱為"山地山胞"
: 其餘的為"平地山胞"...(1991年改為平地原住民跟山地原住民)
: 也就是一開始為二分法
: 然而在日據時代原住民族就已經開始遷徙及通婚了
: 所以才會有泰雅族布農族有少數平地原住民...或阿美族有少數山地原住民了
: 光復的二分法就直接在戶籍謄本上紀錄了
: 就如上一位網友的例子中...
: 泰雅族子孫遷徙到都市...但戶籍上還是紀錄著"山地原住民"
: 簡而言之就是以1945年的原住民居住地所做的"二分法"
不過也有個好玩的現象
就是在原住民族身份法的第十條
第 10 條 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結婚,得約定變更為相同之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
住民身分;其子女之身分從之。
未依前項規定約定變更為相同之原住民身分者,其子女於未成年時,得由
法定代理人協議或成年後依個人意願,取得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
。
也就是說
如果我是平原,娶了一個山原
他可以改成平原,我也可以改為山原
不知道哪來這條法律的
還蠻有意思的
所以山原平原大家一家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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