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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落伍300年 原民改槍被捕 【聯合報╱記者張柏東/卓溪報導】 2007.07.14 1名就讀高雄某大學運動休閒系原住民施姓學生,暑假返回卓溪鄉故鄉,前晚與持用改造 獵槍的叔叔施文祥到山上打獵,被玉里警分局會同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花蓮分隊,聯手 查獲涉嫌非法使用槍隻,警方偵訊之後,昨天將兩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 送地檢署偵辦。 施姓學生(22歲)前晚被關在拘留所一夜,對於被警方逮捕很無奈,他表示沒有犯意,只 是想體驗、見識一下族人的狩獵行為,沒想到會因此觸法。施文祥(37歲)辯稱槍是他的 ,與施姓學生無關。 布農族縣議員呂必賢認為政府把原住民的謀生工具「獵槍」,當成黑社會擁槍自重的「黑 槍」來取締,很不應該!他說已建議立委高金素梅提案修法,保障原住民應有的權益。 花蓮縣警局長耿繼文則呼籲原住民同胞,要維護原住民優良傳統文化,就不要私造、使用 或非法販售槍隻,以免危害社會治安。 呂必賢表示,前陣子警方才在卓溪鄉1名布農族原住民家中破獲「地下兵工場」,他曾在 議會向警察局抗議,沒想到言猶在耳,警方又再度查辦原住民「非法」持槍打獵,真是「 傻瓜」(看不起之意)原住民。 呂必賢說,經過他深入瞭解警方不斷取締原住民擁有槍隻的原因,一方面除拚績效外,另 外一種原因就是許多原住民擁有的獵槍,已經不是從槍口填充火藥的老式槍隻,而是改良 的較現代化有槍機式的槍隻。 呂必賢指出,政府表面上允許原住民擁有可以從槍口填充火藥的槍隻,真是掩耳盜鈴之舉 。 他說,從槍口填充火藥的槍隻,是16、17世紀流行的主力槍隻,每打一發子彈要填充一次 火藥,時間約1分鐘;如今早已過時、落伍約300年,連山豬都打不死,卻還要原住民只能 使用這種「老骨董」,不准原住民進步、改良槍隻,真是把原住民當「傻瓜」! 【2007/07/1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3927495.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4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