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rigina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昨天爸爸一些朋友來家裡看他 其中有兩個人是法律系出身的 我就想說問問這些非原住民的法律人怎麼看原基法 他們兩個給我的答案都一樣 原基法只有原則大綱 沒有子法、實行細則、行政命令等補充 沒有這些東西 說穿了就沒有強制的力量 法律的東西就是這樣的 白紙黑字定在那 但是由人解讀 你的說法說服了有權力審判的人你就贏了 這無關乎是非以及對錯 只有立場和論點罷了 其實我是極錯愕也不能接受 我問了他們那法律的正義呢? 他們只是笑一笑 說我長大出社會了就會知道那只是學生時代單純的理想罷了 寫的可能有些含混不清(畢竟我也不是學法律的大概了解到他們的說法是這樣>"<) 但我主要想表達的是 有沒有人在推動這些呢? 如果 原住民基本法 之於 中華民國憲法 那麼我們還欠缺的是之於 民法、刑法 這些更加具體的法律來保障 原民會有沒有在做這些呢? 最後那兩位大姐說"你們原民會就應該去做這些事" 我很無奈的說他們只是政府的公務員罷了...... <以上有理解錯誤的地方還請指教,想對法律有更多的認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4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