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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述刪 讀書寫字到一個無聊的境界我想來回應一下吧 1%的意義是什麼??可以絕對改善原住民高失業?可以完全提升原住民經濟? 該法第四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除位於澎湖、金門、連江縣外, 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每滿一百人應有原住民一人... 該法第五條: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下列人員之 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 如果是100人以下的公司就不需要設置保障 我不知道100人以上的公司規模是小是大 但在我周遭的朋友裡的公司很少超過100人 更何況編裁人事跟逃漏稅法都是基本的商道 把1%擴大解釋到全台灣就業率的1%言之過實 (以上是我對1%粗淺的計算請大家指教 因為這不是我的專業所以能鞭就請鞭,互相求進步) 再來是跳出經濟數字外的問題 原住民甚至是每個人的需求都必須被政府保障(當然也有人不要) 這些需求只提經濟、文化、社會的 經濟上原住民的失業率高於一般平均值 貴國行政院長說「原住民的失業率只要不高於平均1%就算及格」 原民會就真的讓指數下降了3.43% 這代表甚麼?原民會超賢能?還是去年原住民大賺錢? 我只知道外面的產業道路有有很多臨時雇員來整理 臨時雇員到底能為原住民族整體的經濟長進多少? 如果今年達到目標明年不需要 這些人明天的飯碗又在哪裡? "殘補式"政策就是這般粗糙又缺乏基進 文化上以原住民教育為例 原住民需要族語教育?還是族群教育? 原住民多元文化納進台灣的公民教育?(我不管考不考的問題) 社會需求以歷史正義為例 ...直接講好了...為什麼不讓我們自治 這是我拿了近30年落地簽的一般見解 歡迎大家討論希望並給錯誤的部分指證 願大家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35.219
baruby:看到"近30年的落地簽"時我心裡也蠻難過的。支持原民自治+1 01/14 09:56
a761223:推。原民自治真的很重要,但現在的政治環境好難。 01/14 18:32
a761223:看台灣下一代的政治人物有沒有人有這樣的遠見和胸襟... 01/14 18:32
a761223:或是台灣出現原民總統與行政首長,讓原民參與決策 01/14 18:59
valenci:你說的自治指那些方面? 01/15 21:35
valenci:或是台灣出現原民總統與行政首長,讓原民參與決策??? 01/15 21:39
a761223:樓上你要不要把你反對的意見與根據寫出來,比較好討論事情 01/15 21:42
a761223:不然這樣子真的沒辦法討論。 01/15 21:42
a761223:原住民自治在加拿大已經有前例,有很多層次,我尚未研究清 01/15 21:53
a761223:楚,最基本的是「自己決定自己族群的事務」吧我想,但是要 01/15 21:53
a761223:決定到什麼範圍可以再談判或討論之類的,需要花很長時間 01/15 21:54
a761223:比方說有自己的裁判法庭,或是自己的民族議會 01/15 21:54
valenci: 要想好要爭什麼再談呀 01/15 22:35
baruby:我下次發篇文講加拿大原民自治的經驗。他們的自治也是千辛 01/17 09:05
baruby:j萬苦血淚交織呀.... 01/17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