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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呢喃者)》之銘言: : 不好意思今天才回應 : 覺得ChaosCreator大說的真的很有道理,可是總覺得哪邊怪怪的又說不出來 : 今天想到了 : 嗯,<法治的推動,事實上依舊諷刺的極度依賴人治。>這句話在BBS更形貼切 : 可是我到ptt剛滿一年,這一年在這群組就發生三次這問題 : 而且到現在還在爭議中,所以才希望至少針對這一點設法解決 : 也不用太詳細,只要簡簡單單一句: : 本群組討論版可(或不可)於板內討論版務文章 : 有了這一條規定,至少不爽的只剩下一方而不是每次都是兩邊在鬧 : 正遭罷免的版主要或不要處理版務時也少了被議論抨擊的可能 : 看是容許這些言論存在或請他們移駕過來也才於法有據 : 否則豈非陷入父子騎驢般怎麼作都錯的局勢??? : 有法必有破,但若是什麼都不作豈非陷人於兩難跟不義??? 這點我有話想說一下 我覺得看板能不能討論板務文章決定權是在於板主的 前後任不同的板主可能也會有不同的看法 這種規定屬於看板內規,沒必要提升到群組或站規的層次 我的看法是傾向於可以討論的,但是這種板務的討論不該成為看板的主要話題 最好是在新板主上任或是開新板時就和看板使用者協調好 才不會有太大的爭議 -- █▉THE █▉ ◢██◣ ███◣ ███◣ ███◣ ████ █◣██ ◢██◣ █▉ █▉██ █▉██ █▉██ OF █▉██ ████ ████ █▉██ █▉ █▉██ ███◤ █▉██THE███◤ █▉ ████ █▉▇▇ █▉ ◥██◤ ██◥◣ ███◤ ██◥◣ ████ █▉◥█ ◥█▇█S ████ THE TWO TOW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6.87
Iamaidiot:了解 推 218.184.55.8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