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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我同時回覆兩位 : 請兩位參考我的前文 : 1. 連署發起者,資格不符 你怎麼說他資格不符呢? 有證據嗎? 退一步言,就算他資格不符 其他罷免你的版友裡要挑一個符合資格的也是大有人在 怎麼算,你都是只有被罷免的份 你就別在這吵吵鬧鬧的了 非常之難看 : 2. 其後連署發起者被站長停權 搞清楚,陳進興就算是殺了人被判死刑 在他被判刑確定之前他都還是中華民國合法的公民 有權利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而選舉罷免的結果不會因為他嗣後的被執行死刑就被宣告無效 事實上,從程序的經濟面來看亦當做此解釋 所以,連署發起人後來是不是被站長停權 對你罷免案的結果一點影響都沒有 前後任小組長不受理你的申訴,並無違法或不當情事 : 3. 前任小組長在未審核連署發起者資格之下,逕行濫權罷免本人, : 其後又多次閃爍其辭,拒絕說明關於連署者資格不符的問題。代理小組長也是一樣 : 依據[當時]本小組組規,小組長不得拒絕處理正常組務。 : 這兩位都已經是濫權了,PTT竟連站務站長。尚且不公至此! 得了吧你 你以前在基督版是如何的濫權砍文浸別人水桶 我想大家都有目共睹 我只看到你被罷免了,自己不思反省自己的態度便罷 反而更加變本加厲的在組務版還有基督版指著別人的鼻子罵人挑釁版友 你敢自己按著聖經發誓說你是個適任的版主嗎?
goldenlen:該發起人的發言/上站數的確不足 推 210.58.34.157 04/03
※ 編輯: GP02 來自: 218.166.96.208 (04/04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