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oveseeker (朝陽與霞)》之銘言: : 標題: Re: 檢舉:politics板主loveseeker失職 : 時間: Sun Aug 31 01:44:00 2003 : : ※ 引述《yisdl (...............)》之銘言: : : ※ 引述《loveseeker (朝陽與霞)》之銘言: : : 重點是 : : 妳對F兄以及JS做出的判決 : : 也是三個人討論完後的結果嗎? : : 這才是我要講的重點... : 並不是, : 但是既然所依據的是三人都同意的板規 : 那又何必多此一舉? : 如果三人討論後決定出一個與板規所規定不同的結論 : 那要板規何用? : 而且這樣一來 : 就變成三個人用當時共同的喜好來治板 : 這樣豈會比一個人用自己的喜好來治板高明? : 就不會把板搞得一團亂? 是這樣的嗎? 以這次事件來講 先人身攻擊的是誰? JS,更可笑的是 l兄妳並沒有發現其實Hanlin兄早已經在文章中說明了 "多謝你的人身攻擊" 狗嘴吐不出象牙 這句話由JS開始 由Hanlin兄發現率先回文反駁 可惜你沒有發現 但是妳反而發現因為此句話造成的後果:就是F兄接下來的推文 而 妳還是因為版友的檢舉而發現 並不是因為Hanlin兄的回文而發現... 更遺憾的是... 沒想到你只看到F兄的推文...-_- 卻沒看到Hanlin兄回應JS"狗嘴吐不出象牙"這樣的人身攻擊 所以我必須詢問你 這判決真的是三個人討論之後的後果嗎? 既然"狗嘴吐不出象牙"這句話是人身攻擊 那就應該在JS攻擊完 Hanlin兄回文完 妳就應該發現 結果你反而在F兄推文完後才發現 更好玩的是妳竟然沒發現Hanlin的回文? 這實在是蠻弔詭的... : -- : 這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邏輯了 : 本來以為你應該想得到 : 所以前一篇就沒PO那麼多 : 既然你問了 : 我也只好把這些簡單的東西PO出來了... 那我也把簡單的東西po給妳參考一下... : : -- : "No matter where you are, : I will always support you." : --Promised by MCOY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 From: 61.216.67.1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編輯: yisdl 來自: 61.62.92.130 (08/31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