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dadi (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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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預告] 版主實行版規保障措施
時間Sat Sep 27 09:15:48 2003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為了維護本組組內版主行使版規之權力。
: 請各版版主不管貴版有無版規,整理一下,沒有也說沒有,就照站上一般規定行之。
: 我會將各版版規放置於組務看板精華區內,
: 做為未來看板使用者與版主間爭議案件中,版主是否依版規執行的判定依據,
: 日後若有更新,也請即告知,以維護自身權益。
: 以免又有一堆使用者只是對版主個人不爽~牽拖一堆~
: 本小組將保障組內看板行使版規之權力。
: 惟請注意,以上所稱『版規』不得與站規組規有抵觸之處,請版主整理時注意。
問題(又舉手):
1.板規不得與站規組規有抵觸之處
是說只要不抵觸站規組規 設立怎麼樣的板規都行嗎
還是說在站規組規的授權管理範圍中 所設立的板規才算被認可
這兩者之間有所不同
舉例來說 若是設條板規說必須打句板主萬歲後才能po文
這並不抵觸站規組規 卻不在授權管理範圍中
2.著作權至少是法律保障的層級
一般原則上 我打了篇經過個人思想創作的文章 著作權歸屬於我本人
除非經過我同意 否則板主收入精華區等等行為就有重製而侵犯著作權之虞
只是為了板面的管理方便 才例外寬容對這積非成是的行為放寬標準
那麼現在為什麼倒原則為例外 將例外堂而皇之化為原則呢
若有某個板訂定板規 說只要在這個板發表文章 視為放棄這權利
除非特別聲明保留 否則不能事後阻止板主收入精華區
假如有這樣的板規 不知效力為何 可否見告
站在捍衛權利與法律尊嚴的立場
最好的方法 是程式上多設計一道手續
在每一次文章打好要post出來時 系統問一句「是否保留可能被收入精華區的意願」
即使目前這樣的設計 有其技術上的困難或規劃上的考量 而難以迅速實施
我們也就容忍現在的灰色不明地帶繼續模糊下去
但這不表示 僅為了怕麻煩、貪方便
就可以設立一條板規說:在本板po文章就是隨便板主收不收入精華區
在法律上都不敢說 只要你在台灣寫文章 視同任由管理當局隨意重製
我不知道所謂不抵觸站規組規的板規 若是違反法理原則又該如何
在此也請只會喊「你去法院告啊」的一些未開化人士冷靜想想
講這種話 是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講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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