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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go (togo)》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作者: shanvic (二軍救台灣) : : 標題: Re: 關於上述指控 : : 時間: Wed Nov 12 23:05:19 2003 : : 我認為其文章討論不浮合該板主旨 : : 這邊是討論政治的 : : 不是選美板 : : 關於選美的事情 : : 我都認為不符何討論要旨 : : 依據板主裁量權砍文 : : =>>我已去信要求版主更正其對刪除文章事由之公告, : : 對於版主的新理由,勉強說的過去,還不到需要我介入的程度。 : 1.這個理由太牽強了 : 我只是回文回應"國民黨改革大旗誰掌" : 我推薦這兩個人的理由是長的不錯 : 而且這兩個人的確位居國民黨要津 : 如果我說 : "連方瑀好啊 連戰祖父沒留半點祖產給他們 : 但是連方瑀理財得法 所以連戰只一代就家財萬貫 : 國民黨一天到晚喊窮 不如讓連方瑀來搞" : 那版主是不是要說這裡不是討論理財的地方就把文砍掉 : 連版這種文章多的是 也沒看到版主有什麼動作 : 憑什麼砍我的文章 : 充其量就是一篇沒人推沒人共鳴的文章罷了 : 但是這種文章就該當死罪嗎 : 2.版主自知刪文理由不合理 : 所以隨便用個"用字不雅"理由以為搪塞 : 又故意置之不理想冷處理讓我自討沒趣 : 小組長您認為版主只需要更改刪文理由就好了嗎 : 我希望shanvic認錯道歉 : 3.期許每個批踢踢的使用者及管理者都能做到對他人最基本的尊重 : 及對不同言論的包容 : 如果不能在這裡得到滿意的處理我會上訴到pttlaw =>>基本上我的信件中有建議他對於理由更改情事道歉,不過我僅強制他更改理由 道歉一事端看個人風度,對於shanvic的程度我一向不去強求。 我不打算逾越版主對於何謂符合看板主旨文章的判斷, 否則小組長自己當版主不就好了?版主要使用何種判斷標準是版主的事情, 對於看板有什麼正面或負面效果版主也要自己承擔, 隨心情而變的管理風格既是風格問題我能插手的地方並不多。 我不能因為一個爛版主尚不至於嚴重到要插手的行為隨我小組長高興的插手, 一旦形成判例只會對於更為廣大的一般水準版主權益造成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