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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vic (二軍救台灣￾N5)》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你說的就很實際,實際上我也不知道這個版能不能通過試閱, : : 通過試閱又不是我說了算,所以我做的是我應該做的, : : 版主就做好他應該做的,讓制度本身來執行。 : : =>>千不該萬不該的是看到制度對自己不方便,就嚷嚷著來鑽漏洞, : : 改制度,欠缺對制度的尊重,請注意有權限的人是抱著多大的自制力 : : 來尊重制度,使用者輕忽是要逼有權限的人獨裁嗎?:P : 我認為不尊重制度的反而是你耶~~~~~ : 我只是依據組規去看待此事 : 組規中找不到任何一條可以支持你的論點 : 組規理應明確規定 : 而不是當發生事情時 : 由小組長隨意解適 : 要不然你乾脆訂成板規二條 : 第一條:凡小組長說的就是對的 : 第二條:凡小組長說的不能質疑 : 希望你給予我明確的回復 : 你組規第幾條寫出這樣的規定 : 還有 如果你承認組規沒有 : 那你有打算要增加組規嗎??? =>>我可以利用組務規定直接收回你的連署,就算不直接收回也可以堵掉你的連署, 我沒有這麼做反而是接受的你的連署結果只是等到看板確定成立執行。 這已經證明我對程序的絕對的尊重。你既已接受對於試閱的相關規定, 事實上這只是對於試閱規定的詳細解釋而已。解釋權在誰的手上? 是我不是你,怎麼執行我回給yisdl的文章你看不懂?不夠明確? 你們程度有差這麼多? =>>我覺得你程度低我也有權限讓你不能在我轄下當版主,但是我沒有用這個權限, 這就叫做自制力,你現在知道你沒有什麼嗎?唉唉~都幾年了一點進步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