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引述《smilefish (迷喵?)》之銘言:
: : 群組長跟站長當然有權利利用連署來反對開板或設置版主
: : 只是這到底是"反對權"還是"否決權"?
: : 如果只是反對權的話
: : 那就應該只是當作一般反對票計算 不具有其他效力
: : 如果是否決權的話
: : 請問這是寫在群組規範裡面哪一條?
: =>>根據2001年CIH所編寫PTT小組長權利與義務ver1.0
: 開版權只寫了小組長有權審核看板是符合開版標準,
偷偷問一下 小組長大人有權去審核板主的精華區嗎???
上次你審核廷板精華區 這是一種擴權嗎???
至於小組長審核看板是否符合開板標準
站方有一套開板的標準
你只要依據這一套開板標準去審核
當然因為本群組的狀況特殊
所以你定了一套組規確定了200po200進站為連署的有效門檻
以及一些規定
這些都是大家都能接受的
至於你擴權到要區分什麼試閱板非看板
這個不但組規沒有 站方也沒有這樣的規定耶
: 其實這一句話就很強力,我也可以一開始就用這句話當令劍,
: 不過我沒有,我寧願當一票。
: 事實上就站規來說,除了ID管理權外小組長裁量權空間很大,
: 是只有一個白癡叫ChaosCreator(人身攻擊唷:P)的訂一堆鳥不生蛋的規定,
: 來綁住自己。:P
: =>>因為民主的水準取決於人民的水準,這是連署機最大的教育意義,
: 如果我提升權力來管理一切,這個小組就沒有教育意義存在了:P
: =>>就我個人而言,我要直接用否決權會在這個版做,幹嘛還去連署?:P
: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作法,其他有權限的人自有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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