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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大家好 那我發起前 我會先把理由送給你審 如果你覺得ok 那我在提岸案 不知道這樣你覺得如何呢??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 引述《shanvic (小太陽研究社社長)》之銘言: : : 我又不能改理由 : : 那還繁請小組長大代為更改 : : 或有更好的建議 : =>>我以為連署發起人可以改理由!? : 原來不行?那麼我能做的也只有宣布這個連署無效,你想再發起就再接再厲囉~ : PO文的人都不能改的話,我也沒權限改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