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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vic (小太陽研究社社長)》之銘言: : 為了大家好 : 那我發起前 : 我會先把理由送給你審 : 如果你覺得ok : 那我在提岸案 : 不知道這樣你覺得如何呢?? =>>事實上規定裡面本來就有這樣寫:P 只是不是每次都強制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