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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我原本的理由也是經過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但是小組長不能接受 至於不能接受的原因 這是因為小組長跟我的認知上有落差 但是我尊重小組長的想法 跟小組長溝通後 找到他跟我都能接受的理由 故再度提出罷免 並且原有罷免因為小組長無法接受其理由 故無法連署無效 ※ 引述《didadi (不說出口的感動)》之銘言: : ※ 引述《ginshop (男人的背影)》之銘言: : : 其實單看這一次的狀況,其實嚴格說應該是同一次 : : 我想要避免這個狀況,在連署之前先到這邊打個招呼 : : 會節省大家很多時間 : 是啊,可是這次很明顯的shanvic手動得比腦運轉得快 : 原本的連署理由也隨便打打了事,才會造成這樣的局面 : 這些難道不是該完全歸咎於他自己草率行事嗎 : 我的問題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後果要讓JS來承擔 : 為什麼要因此拉長眼看已經未達罷免門檻的時間 : 就因為目前還沒想好解決方案,就要讓JS權益受損嗎 : shanvic罷免理由亂打是他該負的責任 我再度重申 我並沒有亂打 只不過小組長的認知與我們的認知有差異 請不要胡言亂語 : 怎麼會變成給shanvic再一次機會來進行同樣的罷免 : 大家真的好寬宏大量,我們女生斤斤計較但求指教一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