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Einmal ist keinmal)》之銘言:
: 我有問題喔(跳跳跳搶舉手)
: 假如說小組長有連署理由的形式審查權的話
: 為了避免過度強化其事前審查形成專斷
: (我沒針對小組長 只是就制度設計而言)
: 又要維持審查制度所帶來批踢踢安定性
: 是不是應該把小組長對罷免理由更正的要求
: 視為一個得補正的事項呢?
: 還有 版主的職務稱不上"權益"吧:p
=>>你的意思是?對不起請說白話文:P
基本上我想精神是差不多的,對於理由審查,當我宣布不接受的時候,
發起人可以修正其理由,直至理由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只是目前PTT連署機發起人無法直接修改其理由,
所以讓發起人重新以可接受之理由發起,並刪除之前的連署。
因為在組規中雖然強調先行討論連署理由的重要性,
小組長卻沒有權限阻止有意願的發起人隨意發起或者不討論理由。
迫使發起來人討論理由或者說經過我的審查,把審查明文化,
討論之後的理由成立為一有效的連署理由,這樣的機制,
反而對於小組長形式審查權是一種限制可避免專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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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