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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lite12 (Einmal ist keinmal)》之銘言: : 我有問題喔(跳跳跳搶舉手) : 假如說小組長有連署理由的形式審查權的話 : 為了避免過度強化其事前審查形成專斷 : (我沒針對小組長 只是就制度設計而言) : 又要維持審查制度所帶來批踢踢安定性 : 是不是應該把小組長對罷免理由更正的要求 : 視為一個得補正的事項呢? : 還有 版主的職務稱不上"權益"吧:p =>>你的意思是?對不起請說白話文:P 基本上我想精神是差不多的,對於理由審查,當我宣布不接受的時候, 發起人可以修正其理由,直至理由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只是目前PTT連署機發起人無法直接修改其理由, 所以讓發起人重新以可接受之理由發起,並刪除之前的連署。 因為在組規中雖然強調先行討論連署理由的重要性, 小組長卻沒有權限阻止有意願的發起人隨意發起或者不討論理由。 迫使發起來人討論理由或者說經過我的審查,把審查明文化, 討論之後的理由成立為一有效的連署理由,這樣的機制, 反而對於小組長形式審查權是一種限制可避免專斷之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