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nvic (請陳文茜吃大便)》之銘言:
: 我提出的板主罷免案是否有效??
: 請小組長表態一下吧
: 理由是否有問題??
=>>那篇把你ID都打在文章標題的你看不懂嗎?天啊!!
你又對JamesSoong提出罷免,上次結果是1/17,
你想要再對JamesSoong提必須等到4/18後,
忘記跟看不懂結果都一樣..-.-
總之在兩天內你必須把此一連署撤回,否則我會視同你惡意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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