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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vic (請陳文茜吃大便)》之銘言: : 我提出的板主罷免案是否有效?? : 請小組長表態一下吧 : 理由是否有問題?? =>>那篇把你ID都打在文章標題的你看不懂嗎?天啊!! 你又對JamesSoong提出罷免,上次結果是1/17, 你想要再對JamesSoong提必須等到4/18後, 忘記跟看不懂結果都一樣..-.- 總之在兩天內你必須把此一連署撤回,否則我會視同你惡意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