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ten (主人<(^__^)y..)》之銘言:
: 這位版主說 他不允許"暴民"二字出現於ptt politic版上
: 但是版上並沒有公告 精華區 禁字字典並沒有該詞
: 而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之下 被列入警告
: 我要申訴這次警告取消
: 另外版主擅用警告的權利 造成我的困擾
: 我覺得版主太過辛勞 已經不適任 應該給予足夠的休息時間
=>>作為文摘第22篇、精華區相關規定的引伸,我認為版主處置並無失當,
你的誤解或無法理解不能因此作為版主處置失當的理由。
你誤解版主版規的規定導致違規,是很遺憾,但是違規就是違規,
版主進一步說明也已經盡到版主的責任,你還是對版規解釋堅持己見,
當然沒人可以強迫你改變意見,但是版規的解釋權仍然是版主的而不是使用者的。
=>>相關精神可以看前面對某使用者對同一標的再提出罷免連署的處理,
不管使用者是不知道、忘了、看不懂、惡意忽視,規定既出,違反就是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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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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