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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nten (主人<(^__^)y..)》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 =>>作為文摘第22篇、精華區相關規定的引伸,我認為版主處置並無失當, : : 你的誤解或無法理解不能因此作為版主處置失當的理由。 : : 你誤解版主版規的規定導致違規,是很遺憾,但是違規就是違規, : : 版主進一步說明也已經盡到版主的責任,你還是對版規解釋堅持己見, : : 當然沒人可以強迫你改變意見,但是版規的解釋權仍然是版主的而不是使用者的。 : : =>>相關精神可以看前面對某使用者對同一標的再提出罷免連署的處理, : : 不管使用者是不知道、忘了、看不懂、惡意忽視,規定既出,違反就是違反。 : <文摘22篇> : ***************************************************************************** : 在這裡說明一下身為版工的想法: : 我很不喜歡大家指著版友的鼻子開罵 : 我很不喜歡版友針對台灣老百姓之中的特定族群開罵 : 我很不喜歡版友把其他版的事拿來這裡罵 : 我非常討厭版友用一次把一竿子人掃下水的口氣開罵 : ........................................................... : 看到這些東西我一定會砍掉 : 至於罵政客罵政黨之類的blahblah...請不要罵的太粗魯或是太頻繁 : 雖然不鼓勵但如果在我容忍範圍之內就勉強可接受 : 如果發表的是討論文章的話當然歡迎~~~ : ***************************************************************************** : 另外 精華區並沒有在禁詞區中 加入該詞不允許 =>>很簡單,想明確你要多明確?BBS的言論管理為什麼需要版主、站長, 甚至中間階層?BBS的言論管理目前不可能程式化的原因,就在於言論這玩意, 本來就不可能用表列方式來加以完全的管理,所以需要『人』的因素, 政治版的原則很清楚,你對原則認定與版主不同,但解釋權仍在版主。 本來成文版規對於看板就不是先天必要的東西,因為本來就是要取版主的判斷, 否則讓程式來管版就可以了。 禁詞區本身只是舉例方便使用者依循,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負面表列, 『在禁詞區裡必然會處置』,不等同於『不在禁詞區裡不處置』 我還以為基本邏輯是國民常識A->B = 非B->非A才對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