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ten (主人<(^__^)y..)》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 =>>很簡單,想明確你要多明確?BBS的言論管理為什麼需要版主、站長,
: : 甚至中間階層?BBS的言論管理目前不可能程式化的原因,就在於言論這玩意,
: : 本來就不可能用表列方式來加以完全的管理,所以需要『人』的因素,
: : 政治版的原則很清楚,你對原則認定與版主不同,但解釋權仍在版主。
: 請問 解釋權 為何在板主身上???
: 我是否可要求由第三者來解釋
: 版主應該只能在他規定明確的文章內進行刪文 警告 水桶
: 在他沒有明確規定的範圍之內 版主必須先提出公告
: 那依照您的邏輯
: 法令規定的事情 國家可以管 法令沒有規定的事情 國家也可以管囉
: 所以 我認為必須該版有明確規定才能進行處理
=>>第三者,我,告訴你版主解釋無誤。
你再繼續自以為站規我無所謂,這件事情已經很清楚了,
你來申訴就是要取得我的判決,我的判決已下。
版主並無不當處置。處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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