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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nten (主人<(^__^)y..)》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 =>>很簡單,想明確你要多明確?BBS的言論管理為什麼需要版主、站長, : : 甚至中間階層?BBS的言論管理目前不可能程式化的原因,就在於言論這玩意, : : 本來就不可能用表列方式來加以完全的管理,所以需要『人』的因素, : : 政治版的原則很清楚,你對原則認定與版主不同,但解釋權仍在版主。 : 請問 解釋權 為何在板主身上??? : 我是否可要求由第三者來解釋 : 版主應該只能在他規定明確的文章內進行刪文 警告 水桶 : 在他沒有明確規定的範圍之內 版主必須先提出公告 : 那依照您的邏輯 : 法令規定的事情 國家可以管 法令沒有規定的事情 國家也可以管囉 : 所以 我認為必須該版有明確規定才能進行處理 =>>第三者,我,告訴你版主解釋無誤。 你再繼續自以為站規我無所謂,這件事情已經很清楚了, 你來申訴就是要取得我的判決,我的判決已下。 版主並無不當處置。處置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