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reader版主的原始判決==========================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警告] iamsosorry
時間 Thu Jul 8 23:08:0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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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文。
警告一個。
若是任你們玩下去,今天這個板又要亂七八糟了。
※ 引述《iamsosorry (我也要當美國人!)》之銘言:
: 還不承認啊 boyo2 台灣豬 這幾個id不都是你嗎?
: 還真是不要臉啊~~ 自己嘴巴多臭都不記得了
===========================以下為我的第一篇解釋=============================
首先 我沒有人身攻擊 r版主判決有問題
其中boyo2 taiwanpig(我原文中的台灣豬)確實有過不當言論 並且經其他版主水桶處分
並且版主以我"玩"版為判決理由之一 但可根據我當天文章來看 我並沒有任何玩版行為
========================以下為reader版主解釋判決文章========================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警告] iamsosorry
時間 Thu Jul 8 23:17:5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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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要逐字解釋才懂。
「台灣豬」、「不要臉」、「自己嘴巴多臭都不記得了」都是人身攻擊。
在玩什麼? 吵架啊。
講話一個比一個過激,人身攻擊成份一篇比一篇重。
請各位自重。
============================以下為我第二次解釋==============================
台灣豬一詞 確實為版主誤會的判定 而其餘兩句版主依舊認定為人身攻擊
但依照boyo過去的言論來討論 我所說都是事實 只是用詞不雅 但無人身攻擊
並且版主判定我們間是 [在玩什麼? 吵架啊。]
我也解釋過我並沒有故意鬧版 也沒故意找人吵架
=======================以下為r版主的另一解釋============================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警告] iamsosorry
時間 Thu Jul 8 23:43:5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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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sosorry (我也要當美國人!)》之銘言:
: ※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不能說的話就是不能說。我不管你說的東西有沒有任何事實根據。
: 不要臉 嘴巴臭 這些不能說 那您先列一些例子來吧
: 免的我一直踩到地雷
簡單來說,請對事不對人。
這裡是兩岸交流板,討論的主題是政治議題,不是個人恩怨。
也就是說,你最好不要對板友說任何針對他個人的話,用詞較和緩的話,
通常不告不理,而用詞激烈時,則板主會主動制止。
===========================以下為我的不滿===============================
版主依照情況制止失控的討論我沒有意見
但我的言論的確是符合事實 並且沒有過激烈 沒有任何髒字或人身攻擊
而版主卻給我一個警告 刪文章 設為劣文
我認為實在過於嚴重 並且對我頗不公平
=============================版主要我來這===============================
作者 reader (讀者)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r版主 請給我合理的解釋
時間 Fri Jul 9 00:23:3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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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說明,你的警告是因為你罵人不要臉。
就憑這一點。
其他根本就不重要,你聽不懂就算了。
三句人身攻擊經解釋後剩兩句,一句就足夠判你警告了。
又不是判你三個警告。
我已經解釋超過三篇,判決已定,再來就以挑釁論處。
還有不滿的話,請跟組務管理員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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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所說的並不構成人身攻擊 我所說的都是確實的事實 並非侮辱
而r版主已不願理會 我只好向小組長(PttLaw的Junchoon叫我先來這)申訴
希望對於以人身攻擊為理由 警告我及設我劣文 能有合理的解釋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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