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 (打球,AOC歌德閃電海)》之銘言:
: 看一看連署版規
: 他的確有符合標準(200-200)
哦?又一位不看組規的人?
所有參與連署的人(發起人、支持者、反對者)都必須符合 200/200 規則,
目前反對者──記得之前算,有 12 人沒有達到 200/200 標準,
換句話說,支持者沒達到標準的人,必須少於 17 人。
所以他的連署沒過。
懂嗎?
: 還有
: 這種你們私下寄信好嗎?我想沒必要說什麼光明正大在這邊吵
: 要是我我才不會回版上...........
因為你沒想那麼多。
板主的人格也有可能是試閱的決定因素,
只敢偷偷寫信來罵的,我身為反對者
當然會希望把討論引回組務板上。
而且我對寫信罵人沒什麼興趣。
在組務板討論,和組務、板務相關性不夠的討論有小組長維持,
這樣的討論環境比較不容易浪費時間。了解嗎?
: 再者,你不希望他當版主,可是現在已經符合了你想怎樣?
: 挑毛病讓他下台嗎?
呵,我那有那麼大能耐?
只要等他連署不過就成了(這和你的連署滿像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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