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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把我訂的舊規定只限罷免連署延伸到各種連署上而已。 第一項是連署發起人的任何連署時間間隔。 第三項是連署發起人對同一目標的連署時間間隔。 =>>只要小組長對於連署正式成立與否的審核確實, ginshop擔心之版主唱雙簧是可以被簡單避免的。 =>>呴~表示有人舊規定出來的時候就沒看 這樣不就跟s同級嗎?: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8.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