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 如題.
: 請處理.
: 另外,沒有那種被浸水桶還要主動去信要求解除水桶的道理
: 板工浸人水桶
: 自應注意期限解除水桶
: 就像政府監禁受刑人
: 刑期已屆就應主動釋放
: 沒有那種把人家監禁過頭了還要受刑人去信要求釋放的道理
: 這是濫權且忽視人權的
: 權責應相對制衡
: 有權浸人家
: 就有主動解浸的責任
: 本人質疑KMT板工怠忽職責
: 故意把我浸水桶過期
: 謹此申訴
板主也是人
難免會有忘記水桶期限之時
要復權就寄封信給板主吧
寄信應該不是一件很難的事
如果水桶期限確實已到
寄了信板主也沒有回應的話
再來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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