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 crossstrait板工reader以一隻勸告之謬
: 錯判本人'二級水桶'
: 本人剛剛到該板看了一下
: reader沒有在公告中承認他的錯誤
: 同時也沒有說些感到抱歉的話
: reader不說'誤判'
: 卻輕描淡寫說是'改判'
: 本人覺得reader少具誠意
: 因此決定對reader此誤判所造成之本人損失,提起水桶冤獄賠償之訴
: 本人向reader求償五千P幣
: 理由如下:
: 1.本人被浸水桶期間,無法在板上發文,
: 致令本人無法藉波文章賺取P幣
: 此損失理應由不當水桶冤獄執行者reader賠償
: 2.ID代表本人在PTT的人格權
: 錯浸水桶致令本人ID在本站名譽受損
: reader理應負起責任賠償本人ID的名譽損失
: 3.水桶冤獄讓本人有口難言
: 是剝奪本人在該板的言論自由並造成精神損失(有人批你卻不能回應)
: 故鄭重在此提出水桶冤獄賠償
: 除了實質賠償我損失之外
: 另有告誡板工不要隨意亂判的深意
: 因為他們有權
: 自然相對應有責
: 此判例形成
: 將有助於裁判水準的提昇與判決態度的慎重
: 不再草菅ID的人格權與發言權
: 所以
: 本人在此對reader提起水桶冤獄之訴
: 請小組長裁決
判決: 駁回
板主水桶有誤失先找板主
再來找組長
如果確定有誤失水桶自然會解除
除非板主屢次水桶誤失
否則不給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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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