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若不來這申訴,reader根本不會改判
2.該水桶的確是誤失
3.已在此板提出多項申訴與檢舉
這表示reader有慣性誤失
非僅此一次
4.故對reader提出賠償申訴有其道理
※ 引述《okcool (熊貓人)》之銘言:
: ※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 : crossstrait板工reader以一隻勸告之謬
: : 錯判本人'二級水桶'
: : 本人剛剛到該板看了一下
: : reader沒有在公告中承認他的錯誤
: : 同時也沒有說些感到抱歉的話
: : reader不說'誤判'
: : 卻輕描淡寫說是'改判'
: : 本人覺得reader少具誠意
: : 因此決定對reader此誤判所造成之本人損失,提起水桶冤獄賠償之訴
: : 本人向reader求償五千P幣
: : 理由如下:
: : 1.本人被浸水桶期間,無法在板上發文,
: : 致令本人無法藉波文章賺取P幣
: : 此損失理應由不當水桶冤獄執行者reader賠償
: : 2.ID代表本人在PTT的人格權
: : 錯浸水桶致令本人ID在本站名譽受損
: : reader理應負起責任賠償本人ID的名譽損失
: : 3.水桶冤獄讓本人有口難言
: : 是剝奪本人在該板的言論自由並造成精神損失(有人批你卻不能回應)
: : 故鄭重在此提出水桶冤獄賠償
: : 除了實質賠償我損失之外
: : 另有告誡板工不要隨意亂判的深意
: : 因為他們有權
: : 自然相對應有責
: : 此判例形成
: : 將有助於裁判水準的提昇與判決態度的慎重
: : 不再草菅ID的人格權與發言權
: : 所以
: : 本人在此對reader提起水桶冤獄之訴
: : 請小組長裁決
: 判決: 駁回
: 板主水桶有誤失先找板主
: 再來找組長
: 如果確定有誤失水桶自然會解除
: 除非板主屢次水桶誤失
: 否則不給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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