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版友原文已由ALLPOST追回如下
質疑W是否適任版主的文章難道不能在扁版討論?
心裡有鬼要刪文也不用刪的那麼快
另外
版主是否可以這樣濫用劣文
最後一篇文章因為文章被刪除所以引用W版主回信之中兩行文章
即使有誤用到W版主兩行回文
那麼以下兩行內容很如此隱私重要嗎?
: 哪個?
: 我都沒看過就想用這種話來擠兌人呀......
兩週水桶無妨 當作誤引兩行W私人文章的處罰
但強烈要求追回劣文 (因為引文的動機理由以及兩行無關緊要的文字)
並且不能認可W版主刪文的理由
希望小組長提出處罰 (別再警告了 他鬧過好多次問題了)
※ 引述《inmow (la haine)》之銘言:
: ※ 引述《tonyahsiang (Tony)》之銘言:
: : ^^^^^^^^^^^^^^^^^^^^^^^^^^^^^^^^^^^^^^^^^^^^^^^^^
: : 學學politics版的版主吧
: : 真是一點當版主的氣度都沒有
: : 在什麼位子 要懂得說什麼話
: : 知道嗎??
: : 一個人的水準
: : 就是在這種地方可以看出來
: : 看看你在台聯版 ROC版的推文
: : 什麼敗類阿 強姦犯 走狗 支那人 台支人的罵...嘖嘖
: : 最有名的 就是還丟水球給已經很可憐的張爸 罵人家"幹"
: : 選擇性執法就算了
: : 幾篇水桶公告 挑釁也是意味十足
: : 我相信扁版版眾的水準是夠的
: : 你們真的希望有這樣子的版主嗎?
: : 不要把扁版的名聲都搞臭了
: 我想你沒看過修改之前的版本吧. 你看過應該會更腦充血.
: 說實在的, 版主也有個人的理念, 也會對某些政治人物
: 有特定的好惡. 這些個人喜好或意見絕對可以發表在
: 一般的討論中, 且完全不會有人質疑這些言論是否與其
: 版主職務相衝突, 問題是wetteland經常把這些個人好惡
: 放入"公告"中, 也許他本人不認為有挑釁的意味, 但這個版
: 不完全只有某一立場的版眾在看, 因此這樣的行為經常引起
: 爭議. 也許wetteland想學j版主的做法, 例如在水桶公告中
: 幽人一默, 但看來是畫虎不成反類犬.
: 請記住, 版主的權力是讓你更盡心提升這個版的水準, 以及
: 為版眾服務, 並不是讓你耍弄之用.
沒什麼 我先前也被浸過水桶
他以為版主就是版的主人 法律處刑他說的算
反正版友支持他就好了
誰跟他作對就是跟版友作對 那就殺無赦
發言我看不爽那我就不讓你發言
(哈哈 好民粹呀)
其實從很多W的文章之中就看的出來這個版主的確不適任
為何大家不去找s版主j版主的麻煩光找他的?
簡單 就是他有問題
(先前已有說過 我在網友個人版中見識過W版主大學時代的故事 他真的很"特別"
因為一些個人的特殊觀念堅持引起多數人的不便 是否造謠W版主自然心裡有數)
我不知道W版主是否真的很有所謂的專業知識
而專業知識事實上也跟擔任一個版主是否適任並無絕對關係
但很可以確定的
"他沒有足夠擔任一個版主的心胸氣度"
其實很多扁版版友都是缺乏這一點
為何馬市長的"謝謝指教"可以橫行天下?
就是因為他不會在謝謝指教前面還加一個紅色"噓"字
拜託你們要假裝有度量也請裝的像一點
就是因為他不會在謝謝指教前面還加一個紅色"噓"字
拜託你們要假裝有度量也請裝的像一點
一個噓字跟推字的產生方法的難易程度有差那麼多嗎?
不就是一個數字鍵?
也許我這一篇也會被浸水桶吧
預加之罪何患無詞
反正不過就是離題 挑釁 鬧版 造謠 人身攻擊
什麼樣的管理者適合什麼樣的討論區
也許W版主真的很適任也說不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7.16.38
作者 askmaster (北投溫泉不錯喔)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公告] 刪文
時間 Sun Jan 16 09:06:58 2005
───────────────────────────────────────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奉勸泛綠 在邱姓女童的事件小心操作 系列
: 已經純粹是吵架文章...
: 討論串刪除....
: 以後對於這種想吵架...
: 重點不再理性討論的文章...看看就好
: 不用隨之起舞!
: 論wetteland 從公告 就可以看出一個的氣度 系列
: 用不著把我在別板的事情拿來說,
: 與本板無關...
有一些疑問想要請教
因為原文以刪所以附上部分原文作為參考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 引述《askmaster (ask master)》之銘言:
: : (先前已有說過 我在網友個人版中見識過W版主大學時代的故事 他真的很"特別"
: : 因為一些個人的特殊觀念堅持引起多數人的不便 是否造謠W版主自然心裡有數)
: 哪個?
: 我都沒看過就想用這種話來擠兌人呀......
請問討論一個版主是否適任應該是一個討論區合理的範圍
又不是違規事件有需要到組務版討論嗎?
希望能夠寄回文章以便申訴討論
或是不小心又刪掉沒有被份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8.222.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8.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