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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tZu (良牙)》之銘言: : ※ 引述《JamesSoong (Peyton Manning!!)》之銘言: : : 水桶時間兩週已滿 扁板板主在站上閱讀文章 : : 還是沒解水桶 : : 根據過去經驗 想來還是在組務板反應才會比較有效 : 我很訝異一位本群組的前板主 : 居然連解除水桶要自己寫信給板主這個常識都不知道 : 不知是故意裝傻還是真的如此涉世未深呢? : 可以確定的是又浪費了板面來處理本來寫信可以解決的事 推薦你一篇2271 GOJAM網友的看法 不知你同意GOJAM兄的論點嗎? ※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 如題. : 請處理. : 另外,沒有那種被浸水桶還要主動去信要求解除水桶的道理 : 板工浸人水桶 : 自應注意期限解除水桶 : 就像政府監禁受刑人 : 刑期已屆就應主動釋放 : 沒有那種把人家監禁過頭了還要受刑人去信要求釋放的道理 : 這是濫權且忽視人權的 : 權責應相對制衡 : 有權浸人家 : 就有主動解浸的責任 : 本人質疑KMT板工怠忽職責 : 故意把我浸水桶過期 : 謹此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8.1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