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謹致本組諸位版主與小組長: 關於小組長是否有權對於版主作出停權處分, 個人對此研究不深,也不甚清楚。但小弟遍查本站相關規定, 一無所獲。僅有一個關於小組長權利義務之規定。 我們可以看一看本站關於小組長的規定。 二、權力 1. 連署門檻決定權:小組長有權決定小組中某一類版的連署門檻及資格限制 。未特別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2. 開版權:小組長有權審定所屬版的連署是否達開版標準,而決定是否開版 3. 撤換版主權:小組長有權撤換所屬版之版主。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 意見為之。 4. 建議刪版權:小組長有權提出績效不彰,建議刪除之版供站長考慮刪除之 5. 版務監控權:小組長有權對違法站內規定之所屬版提出警告,並移請站長 處理之。 依據這個規定,小組長可以在「尊重該版版友的意見」下,「撤換」小組長。 意思是說,如果某一版的版友投票決定要罷免版主,小組長應該依據該版的決議執行之。 但是,小組長自己說自己有權,主動對於某一版版主停權,這就不知道有什麼根據了。 需不需要該版版友的覆議?如果不需要覆議就可以拔除版主, 那麼,第五項的「版務監控權」根本不需要存在。 小組長直接警告完直接對版主停權即可。根本不需再「移請站長處理之」。 可以請小組長自己出來解釋一下嗎? 請問您是依據哪一個站規做出的有權處理呢? 對於版務,小組長應該是警告該版版主,然後將該版版主移請站長處理方為正鵠, 沒有相關的規定的授權,小組長自己給自己添加權力,是否妥當?不無疑義。 在相關規定並未更動前,遵守這個大家都知道的規範, 維護法的尊嚴,依規定行事,還是台灣這塊土地上一件很重要、值得我們遵守的事。 還請諸位版主與小組長對此一問題予以重視與三思。不勝感禱。 國際政治版版主 TonyDog 敬上 -- / ﹨ ∕ 福 \ / 爾 ∕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 / 摩 ∕ \ 沙 ∕ 建立台灣新主體文化‧抵抗中國惡流氓政權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3.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