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le (冰城城主)》之銘言:
: ※ 引述《temped (學習不理性發文中)》之銘言:
: : 也許你漏看了小組長相當詳細的判決內容
: : 小組長先前的判決已有明確表明案件已終止
: : 如有問題可到法務版面申訴
: : 違規文章可予以刪文或勸告
: 這和那個案子無關吧?(只不過那個案子可以是不錯的例子。)
: TonyDog 的文章重心明顯在「權力」上。
: 在組務板上對小組長的權限提出疑問,我覺得是合適的作法,
: 我個人不同意 TonyDog 大部分的論點,但單就提出疑問這一點而言,
: 我覺得沒問題。
單論小組長『權力』而言,
是否可隨意增加至無限上綱,
這點是很有問題的,
3. 撤換版主權:小組長有權撤換所屬版之版主。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
意見為之。
剛好可引用扁板板主案例,
站規清楚寫道《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意見為之》,
但是在這個案例中,
小組長明顯違反此段文字意義,
漠視多數人發表的意見,
而依然裁決多數人支持的板主使之停權,
以重心『權力』討論之,
希望小組長可以出來說明為何可漠視站規,
並任意增加自己權力,
還是小組長說我自己本身也兼站務且管理看板問題,
這點權力不用公告就自行加上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不管去到哪個板申訴都一樣,
現在法院板也因法務和板務的權限問題焦頭爛額,
還是遇到這種案例,
一般使用者都只能高喊吾皇萬歲萬萬歲,
最後,還是希望小組長針對此一疑點做說明,
究竟什麼叫《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數人之意見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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