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Dog (湯尼狗 (49er Taiwanese))》之銘言:
: 如果版主們都沒意見,我們以後也可以承認這是一個組務慣例。
如果只要判例您就能接受的話
615,683,1247這三篇公告應該可供參考.
如果這樣不夠的話,
正式的法務板解說請參考pttlaw no.1376
忘記是不是因為1247這件事了,
印象中是曾在pttlaw連吵了好幾頁.
(那一陣子好熱鬧.....)
不過下午一直翻不到pttlaw那篇....Orz...
如果沒有新的解釋案出現,我想那個解釋是有限度的支持這樣的做法.
如果對這個解釋或警告程度不滿意,的確可能要再往法務板面才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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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剛好翻出了解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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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49.43
※ 編輯: Eventis 來自: 61.62.49.43 (02/01 19:16)